苍梧人大加强自身建设
来源:梧州市人大  发布日期:2013-09-24  分享到:
      苍梧县人大常委会从改进作风、提高素质、明确制度、树立形象等方面入手,全面加强自身建设,使机关工作效能进一步增强,常委会工作质量和水平不断提高。
 
      一是加强思想建设。始终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努力增强常委会组成人员和人大机关工作人员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法律意识和群众意识。确立了“知情监督,融合共为”的工作理念,积极主动地围绕全县中心工作搞好服务,为促进和保障全县经济和社会发展打下基础。
 
      二是加强制度建设。该县人大常委会健全完善了议事制度等多项工作制度,使人大常委会各项工作的开展更加规范有序。同时借鉴兄弟市县经验,结合该县人大工作实际,制定出台了《苍梧县人大常委会报告工作制度》,使人大工作做到了与时俱进,特点更为突出。
 
      三是加强作风建设。坚持外树形象、内强素质,大兴求真务实之风。坚持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代表和群众制度,深入开展调查研究,了解民情,反映民意。常委会领导带头下乡搞调研,机关上下呈现出和谐共事、团结干事、积极上进的良好局面。一些民生方面建议起到了立竿见影的效果,受到广大群众的好评。
 
      四是加强效能建设。常委会在吸取原有工作经验基础上,确立了以“日常工作制度化、法定工作程序化、常委会形式多样化、重大事项报告规范化”为主要内容的“四化”工作方针,明确了各科室职能,落实责任,机关每个工作人员严格执行常委会的各项规章制度,形成了开会紧张有序、审议发言简洁有力、督办审议意见不达目标不罢休等良好的工作作风,有效提高了常委会的工作效能
 
(老海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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