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挥人大监督职能 助推蒙山旅游“创特”工作
来源:梧州市人大  发布日期:2016-05-27  分享到:

  自2013年7月蒙山县被列入20个创建广西特色旅游名县以来,蒙山县人大常委会积极履行监督职能,紧紧围绕县委中心工作,服务发展大局,采取听取汇报、执法检查、代表视察等形式,对该县旅游“创特”工作进行了持续的跟踪监督,有力地助推蒙山创建广西特色旅游名县工作,并取得明显成效。

  开展工作审议 跟踪督办审议意见

  为了助推蒙山创建广西特色旅游名县工作,县人大常委会把对旅游“创特”工作的监督变成一种常态,常委会会议每年都听取县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的专项工作报告一次以上,并结合实际帮助指出存在的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形成审议意见转县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办理。同时,县人大常委会对县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落实常委会审议意见情况进行全程监督,通过实地巡查、听取汇报,并提出意见建议,为政府做好旅游“创特”工作“挑刺”、“建言”,推动政府“创特”工作稳步推进。如在督查旅游景区景点基础设施建设时,发现很多景区景点没有修建公共厕所和停车场,县人大常委会立即要求做好相关规划设计,力求达到旅游建设项目符合文明县城建设的要求。目前大部分的景区景点均建设有公共厕所和停车场,进一步完善了景区景点的基础设施。

  开展执法检查 完善旅游发展规划

  为了加快蒙山县旅游“创特”工作步伐,2014年4月,县人大常委会对蒙山县贯彻实施旅游法的情况和配合市人大常委会对自治区旅游管理条例情况进行了执法检查,针对蒙山县目前尚未出台发展特色旅游的系列具体措施以及上档次、有特色的旅游发展详规问题,建议县人民政府要重新对县旅游发展规划进行修编和完善,不断提升旅游发展的竞争力。县人民政府立即成立旅游“创特”工作领导小组,并按照高标准、高起点的要求,重新修编完善了《蒙山县旅游业总体规划》,对蒙山县旅游发展进行了重新的规划和部署,进一步确定蒙山旅游发展的总体方向,为蒙山县创建成为广西特色旅游名县提供了详实的参考依据。

  开展代表视察 推进旅游项目建设

  2013年至2015年,县人大常委会多次组织市、县人代表对县创建广西特色旅游名县工作进行专题调研和视察,代表们提出了要加大宣传,提升知名度,集中财力,发展旅游产业,要重力打造短平快旅游项目,加强旅游设施管理等意见和建议。县人民政府对代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非常重视,积极筹措资金,不断加大旅游基础设施投入,旅游各项基础设施不断完善,初步形成了“长寿养生、历史文化、武侠文化、农业观光”等特色旅游品牌,为蒙山创建成为广西特色旅游名县奠定了坚实的基础。目前:梁羽生公园、湄江两岸景观、古榕公园、长坪“醉美瑶乡”乡村旅游等景区景点均已开始接待游客。永安王城、文圩镇漂流项目、天书峡谷生态旅游等景区景点也正在如火如荼筹划或建设中。2015年,蒙山县共接待游客大约80万人次,实现旅游收入约8亿元。


市、县人大代表视察长坪“醉美瑶乡”乡村旅游景点。

  (蒙山县人大办公室  刘荣  莫国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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