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年来,随着藤县经济快速发展,城乡居民收入不断增长,极大地促进了建筑业的发展,建筑材料需求旺盛,建筑用砂需求量大幅增长,导致河砂价格节节攀升。在利益驱动下,一些违法分子不惜铤而走险,违法采砂活动较为严重,直接导致了河砂运营市场混乱,沿河生态环境受到破坏。对此,群众反映十分强烈,要求政府打击违法采砂活动,规范河砂管理,保护沿河生态环境。
代表建议 人大督办
在2015年3月份召开的藤县十五届人大五次会议期间,莫天雄等代表充分反映群众意愿,提出了《关于从严打击违法采河砂行为的建议》。收到代表建议后,藤县人大常委会将该建议列为重点建议转政府办理。藤县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重点建议办理工作,组织人大机关工作人员和县人大代表开展专题调研活动,并对政府办理工作进行跟踪督办。调研组认为,由于河砂市场管理力度不大,效果欠佳,盗采、乱采、滥采等违法采砂活动时有发生,导致河砂资源流失严重,沿河生态环境受到破坏。调研组对办理代表建议工作提出了意见,并要求县政府和有关部门按照国家河道管理条例和自治区河道采砂管理办法,采取有力措施,加强对河砂资源的管理力度,严厉打击河砂盗采、乱采、滥采等违法采砂活动,规范河砂管理,增加全县财政非税收入,保护沿河生态环境,维护社会稳定。
部门联动 重拳出击
藤县人民政府高度重视,水利、公安、海事等有关部门很快就召开会议,进行专题研究,采取有力措施予以办理和落实。县河砂执法大队建立了河道管理巡查制度,实行水路巡查和陆路巡查相结合,定期巡查和不定期巡查相结合,24小时全天候不间断对浔江、北流河、濛江河进行巡查,并对巡查情况实行登记和报告制度。对发现的水事违法行为立即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并及时依法查处,做到及时发现,及时查处,严格执法。县河砂执法大队与海事处等部门对浔江河段进行水上执法行动46次,现场查处了在禁采区非法采砂采砂船12艘,对正在装载非法河砂的运砂船、自吸自卸采砂船,责令其立即将所装载的非法河砂倾倒回河道,并从重处罚了非法采砂船的船主。组织开展集中打击整治行动,2015年6月25日、26日和10月15日,由县政府牵头,组织水利、公安等8个部门150多人,对禁采区河段的非法采砂点开展重点打击,立案查处违法采砂案件16起,罚款43.75万元。这两次整治大行动,共摧毁了价值约150万元的大型砂斗4个,摧毁违法采砂场场地8个,捣毁非法采砂船柴油机5台,抽砂管20多根,摧毁其他违法采砂作业工具一大批,强力地震慑了违法采砂分子。另外,对群众投诉的热点问题优先查处,防止矛盾激化,努力把矛盾解决在萌芽状态。2015年,县河砂执法大队共受理和接待群众来信来访156人次,调处因河道采砂问题引发的各种纠纷300多起,切实维护了全县河道采砂秩序和社会稳定。
规范管理 增收明显
县人大常委会对政府办理落实情况较为满意。为了更突显成效,2015年5月,县人大常委会组织人员进行重点跟踪督办,要求政府及有关部门在已有成效的基础上进一步采取更有针对性的措施和办法,对采砂行为进行更为规范化的长效管理。根据县人大常委会提出的建议要求,为了规范河砂开采权,该县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将浔江、北流河、黄华河、濛江河段河砂开采权进行拍卖。目前,该县对12个标段共颁发了52本河道采砂许可证,严格实行一船一证,一点一证。县有关部门对进入采砂河段进行采砂的船只重新核实、登记、编号、挂牌上岗。依法取缔浔江、北流河在各标段范围内的无证采砂船只,对证照不齐全的采砂机具进行查处,对持证但超时、超范围开采的采砂船只进行整治。对中标公司的运砂车辆进行编号,挂牌上岗,限量限载,较好地规范了采砂者的采砂行为。定期和不定期召开采运砂船安全管理工作会议,对采砂船作业人员进行水上作业安全知识培训,确保采砂作业安全。同时要求各中标公司严格遵照招标文件和标段合同的规定进行采砂作业,严禁超船只作业,严禁超时作业,严禁进入禁采区采砂。一经发现中标公司有违法违规作业情形的,从严从重处罚。由于管理逐步规范,2015年该县河砂开采权招标成交价款4224万元,收取河道恢复保证金633.6万元,为增加全县财政非税收入作出了较大贡献。
执法人员在打击浔江非法采砂行为。
(藤县人大常委会 林伟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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