岑溪市人民法院近年来推行“五个一”、“七项制度”、“六条措施”、“四种做法”切实做好涉诉信访工作,取得了良好效果。
一、“五个一”重视涉诉信访工作
面对严峻的涉诉信访形势,岑溪市人民法院领导班子和全体干警审时度势,迎难而上。积极在提高认识,统一思想上下功夫。通过对全国、省、市信访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及中院信访工作会议精神的学习、宣传和贯彻,努力强化干警的全局意识、忧患意识、严格执法意识和信访工作做得好坏的得失意识,增强做好信访工作的责任感、压力感和使命感。做到从思想上解决问题,实现信访工作人人有责任、人人有担子。岑溪法院涉法信访采取“五个一”的具体办法进行教育和实施。一是明确一项任务。通过对信访形势的理性分析和对信访工作政策的把握,向干警明确提出,做好当前的信访稳定工作,是我们搞好审判工作的前提和保证,是一项重中之重的艰巨任务,必须全员参与抓紧抓好,回避不得,更放任不得。二是算好一笔细帐。就是算好信访工作好坏的得失帐。从曾经有过的身边上访老户给法院造成的人、财、物损失,巨大精力损失、形象、声誉损失诸方面加以分析和评价,引起干警的共鸣。三是构筑一道平台。我们积极与市委政法委沟通和协商,与市委政府和调处中心联络,在共享信访工作信息的同时,主动派出资深法官参与调处中心接待工作,协调涉诉信访案件的处理,积极参与市委政法委组织的法制宣传月活动和市领导信访接待日,接待、解答、处理信访案件。同时加大与市人大的沟通和联络,主动接受监督,每月将所编发的信息材料和法律文书报送市人大法工委和市人大办公室,形成制度。通过这些措施,构筑了互通信息,分工合作,上下左右联动、齐抓共管的信访工作平台,克服了我院孤立处理信访问题的被动局面,促进了我院大信访格局的建立。四是确定一份责任。按照信访工作“谁主管,谁负责,分级负责,归口办理”的原则,以及《信访条例》、信访责任倒查制的规定,归口管理、责任到人,违者必究,究者必果。五是确立一个目标。即通过不懈努力,实现信访工作化解矛盾,息诉息访工作目标。
二、“七项制度”有序开展涉诉信访工作
做好涉诉信访工作,思想重视是基础,执法公正是关键,制度落实是保证。岑溪市人民法院深刻认识到制度建设的重要性,认为建立健全信访工作的长效机制,是做好这项工作的核心,一是进一步调整充实了以院长为组长的信访工作领导小组,常务副院长分管立案信访工作,加大协调力度,并明确了分工合作和责任承担方式,开展日常工作,以组织统领人。二是层层签订了信访目标责任书,量化、细化责任,以目标衡量人。三是实行院长信访接待日和首问负责制度。坚持周二院长接待日制度,并实行随时接待、随时转办,落实首问负责制,将首问负责制贯穿于信访工作的整个流程之中,包括来信来访登记、分流、审查、处理、统计等各个环节,形成相互监督、相互制约、相互促进的信访工作机制,用制度约束人。及时处理了一大批初信初访案件,信访当事人比较满意。四是制定了信访工作实施细则和处置突发性事件预案,从人力、物力、财力上给予保证。一旦有突发性事件发生,院领导、庭长、承办人、车辆、资金能够立即到位,这个绿色通道是敞开的。今年为切实落实人民法官为人民的目的,岑溪法院拓宽信访渠道,开通了网上信访;为了进一步增强司法服务意识,拓宽服务领域,最大限度地满足人民群众多元化的诉讼服务意识需求量,提高司法资源利用效益和审判工作效率,2009年11月20日,岑溪市人民法院还成立了诉讼服务中心,设信访接待服务、诉前人民调解、庭前诉讼调解三个窗口,主要负责信访接待、诉前庭前调解等工作。五是重要涉诉信访摘报和通报制度。六是处理上访老户问题的公开答复或听证制度。增强做好涉诉信访工作的透明度和公正性。七是责任追究制度。对做好涉诉信访工作,真正形成“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直接抓,案件承办人具体抓”的良好格局,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对当事人反映案件审判、执行过程中违法违纪的案件,由信访接待室将有关案件材料转交监察室负责倒查。经查实确有违法违纪行为的,对责任人以责论处,并责令其承担信访人因信访发生的相关费用。信访接待室负责将案件处理情况答复信访当事人,并做好信访当事人息访息诉工作。对在处理涉诉信访问题上严重不负责任并造成相应后果的,必须视情给予相关人员必要的党纪或政纪处分。同时,有了制度贵在执行。人民法院要采取多种措施,着力抓好涉诉信访各项制度的贯彻落实,多检查、多督促、多通报,好的要及时表扬,差的要严肃批评,从而避免制度的形同虚设,杜绝制度的悬空、落空。
三、“六条措施”切实解决涉诉信访
涉诉信访成因复杂,千头万绪,事后处理难度很大,要做好此项工作,决不能头痛医头,脚痛医脚,必须统筹兼顾,突出重点,全面推进,全面落实相应措施:一是把好源头。即从立案、审查、受理、开庭、调解、判决、送达以及优质服务,强化法官职业道德各环节、各方面入手,用相应有效的制度进行规范和约束,使所判决的案件经得起检验,尽可能减少因重实体、轻程序等原因形成的信访。同时,至关重要的是把好立案审查关,对法律、法规没有明确属于法院受案范围的或法律法规规定可以受理但主要应先由政府有关部门解决的,或司法解释规定不宜受理的,以及因企业改制对政府行为不满已经形成集体上访的,村委会、村民组在职权范围内所行使的利益分配,维护了大多数群众利益极少数村民不服的等等,我们把住立案关,不予立案,并做好当事人思想工作,引导其通过其它途径解决问题,坚决避免不合受理条件而立案现象发生。二是注重调解。首先是重视大调解,积极探索建立多元化解决涉诉信访的新途径,即加强与村委会、法律服务所、公安派出所、司法局、信访调处中心等调处部门的沟通,加强联络,互通信息,共同做好民调工作,把大批民事纠纷化解在基层。其次是抓好诉讼过程中的调解,调解贯穿于审判员的全过程,今年岑溪法院的调解撤诉率达到60.70%,努力以调解的方式定分止争。同时,还对个别贫困当事人进行帮扶工作,年内对60案当事人减、免、缓交诉讼费24.79万元,为4名经济困难的民事申请执行人争取了梧州市涉法涉访救助资金3.1万元,相关当事人表示彻底息诉息访。稳定息诉效果十分明显。三是加大督促力度。主要措施是信访案件一旦被登记造册,就紧紧盯住不放。立即明确主管领导和责任人,跟踪问效,研究制定措施,督促落实,定期结案。四是宽严并举抓信访。宽,即对有序来访的群众在态度上要宽、要热情,要认真听取他们的诉求,并千方百计解决他们的问题。严,即对接待人员要求要严,对当事人要做到进门热情,走有答复,接待有记录,查时有档案。对无理缠访,越级闹访的坚决依法打击。对法院涉诉缠纺闹访个案,通过政法委协调,依法交由公安机关打击。五是加大执法力度,缓解执行难。今年以来,我院制定了加大执行力度,规范执法行为实施意见,并多次开展集中执行,处理了一批老大难案件。特别是对已经进入执行程序的信访案件,院长邓昌言亲自过问,给执行局定任务,定措施,定时间,穷尽执行手段,限期结案。并多次听取汇报,接见当事人,监督快审快结。院长的关注和支持,使执行局全体执行人员开展执行工作的信心足了,胆子大了,工作局面随之打开。六是加强信访信息沟通,对重大信访案件或有集体上访苗头的案件,多汇报多请示,努力争得市委的支持,并由市涉诉信访工作组督办协调解决。
四、“四种做法”有效减少信访现象的发生
充分发挥人民法庭前沿阵地作用,是基层人民法院延伸审判服务,减少涉诉信访的有效手段。为此,岑溪市人民法院抓好审判工作延伸服务,加强对人民调解工作的指导,以减少信访现象的发生。一是认真履行对民间调解组织的指导职责,积极配合当地司法服务所抓好人民调解委员会的组织、制度、任务的"三落实",使各民间调解组织正常开展工作;二是建立法庭与各民间调解组织的司法联系网络,以村委会、居委会为单位建立司法联络点,聘请村委会、居委会主任和调解委员会主任为联络员,各法庭派出干警对辖区各村委会、居委会的司法联络工作实行分片包干管理和联系,落实司法联络责任制,及时掌握所联系的村、街群众发生的纠纷情况,为及时解决民间纠纷提出建议;三是举办人民调解员培训班或邀请调解员观摩和旁听庭审,加强对民间调解组织人民调解员的培训和业务指导,提高人民调解员的法律水平和调解能力;四是采取送法下乡、派出干警到中小学上法制教育课、到乡村巡回办案以案讲法等多种形式,广泛开展法制宣传和法律咨询活动,增强公民的法制观念和法律意识。
近年来,岑溪法院没有发生一起进京、赴邕、到市三级集体访案件;重复来信来访不到2%;有效地疏导、化解了诸多矛盾。据一项调查显示,社会各界和信访案件当事人对法院的总满意度达97%,基本实现了“人要回去,事要解决”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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