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七大强调必须坚持以改革的精神加强党的建设,不断增强党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就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作出具体部署。在2009年10月底全国中级、基层人民法院院长“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第三期专题培训班结束时,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王胜俊出席结业仪式并围绕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讲话,强调要切实加强和改进人民法院党的建设,全面推进审判工作和干部队伍建设。岑溪法院认为,新形势下法院党建工作只有很好地与审判工作结合,紧紧围绕并服从服务于法院的中心工作,才能真正有所作为。具体来说,就是法院党建工作做到“三个服从服务于”,即要服从服务于党的中心工作在法院的贯彻执行,服从服务于审判工作质量和公正与效率水平的不断提高,服从服务于全院干警文化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的不断改善。
岑溪法院历来重视党的建设。2009年12月,该院以公推直选的方式产生了新一届机关党支部组织,更是奠定了党组织建设的坚实基础。对80%以上是中国共产党员的岑溪法院队伍来说,重视法院队伍建设,实质就是抓党的建设。毕竟,只有人,才是事业得失兴衰的关键。2010年3月18日当选岑溪法院院长的张光霖在党组中心组学习时说:“抓好党建是本职,不抓党建是渎职,抓不好党建是失职。我们任何时候法院各项工作都必须把党的建设摆在突出位置,坚持把党建工作与其他各项工作一同研究、一同部署,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实际上,岑溪法院是如是说的,也是如是做的。目前,岑溪法院抓好党建工作的六大措施是:
一、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以党的建设统领审判执行的全局
在新形势下,我们党保证宪法和法律的正确实施,在党的领导下,人民法院依法独立审判,岑溪法院深刻认识到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人民法院党建工作的重要性,健全了党的组织和完善了机关支部的一系列制度,使支部工作制度化、经常化、规范化。并以先进典型为标杆激发党员干部的先锋模范作用,推动党建和审判工作双促进、双丰收。立足抓身边事,树身边人,将默默无闻,无私奉献,不张扬、不浮夸的同志作为标杆,树立典型形象,以优秀的典型鼓舞人,以感人的事迹激励人。同时,通过报刊、电视、网络等各种媒体大力宣传典型的先进事迹,使大家学有榜样,赶有目标。而且,积极把学习先进典型活动贯穿到实践中去。引导法官及其他工作人员对照先进找差距,立足岗位见行动。具体方法是:结合自身工作实际,通过召开座谈会、交流学习心得等形式,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服务意识、大局意识和奉献意识。以开展学习先进活动为契机,引导干警自觉把心思用在审判、执行工作上,把精力投放到抓具体工作落实上,在推动发展、服务群众、凝聚人心、促进和谐、保障民生等工作上下工夫。近年来,提拔任用的领导干部都是从先进典型中产生,极大地激发了干警的工作活力。
二、努力建设学习型党组织、学习型法院
首先,是加强广大干警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对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等重大理论的学习,以授课传达方式为主,听取专家、学者的诠释,做到学懂、坚信、运用,为推动人民法院工作发展打下坚实的思想理论基础。
其次,倡导随形势发展树立终身学习理念,不断丰富拓展学习内容。司法的要求越来越高,单一的知识结构越来越不能适应司法的需要。岑溪法院组织干警在学习法学理论知识的基础上,广泛学习与岗位职责相关的新知识、新技能,完善知识结构,拓展知识面;在学习书本知识的同时,积极地向人民群众学习,向审判实践学习,汲取群众智慧,吸收审判经验。同时,注重提高学习成效。真正做到学有所获、学有所得,促进爱学习、勤学习、善于学习。学习注重思考,善于带着问题学习,结合实际工作学习,通过对问题的思考深化对知识的理解。鼓励干警学习要重创新,善于在消化吸收既有知识、前人成果和他人经验的基础上,创造性地提出有切实依据的新观点、新认识,形成改进工作的新思路、新办法,用于指导审判工作。
三、俯下身来,贴进群众,转变司法作风
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这是马克思的历史唯物主义群众观。孟子也说:“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毛泽东同志强调,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动力。而我们党的宗旨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可见,强烈的群众观念和深厚的群众感情是与党性分不开的。岑溪法院深入开展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以此为契机加强法官党性修养。我们认为只要培养干警具有良好的党性修养,就会把群众当亲人、就会将群众的呼声当第一信号,才能树立平民意识,贴近群众,才能自觉地把人民的满意作为标判标准,以实际行动做转变司法作风的模范。
四、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落实一岗双责制度。
按照《中共中央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通知》规定以及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我们所有中层以上领导都担负着双重责任,即“一岗双责”,即既有搞好审判工作的责任又有抓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因此,我们在工作中不搞单打一,更不会顾此失彼,做到切实履行好“一岗双责”的职责。一是敢于领导。岑溪法院纪检部门对所负责的部门和工作人员有不良倾向敢于理直气壮的管理,不怕“得罪人”,在工作中强调“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以古人言:“一丝一粒,我之名节,一厘一毫,民之脂膏。宽一分,民受赐不止一分;取一文、我为人不值一文”来对全体干警进行警诫教育。二是善于领导和管理。岑溪法院在廉政建设上建立和完善了制度。用制度来管人,靠规范化的运作来考核和管理。对审判执行人员办“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对违反“五个严禁”规定的案件,不管涉及到谁,坚决一查到底,决不姑息,决不放纵,决不手软。
五、加强基层基础建设,提高基层司法能力。
基础不牢地动山摇。在物质方面,岑溪法院加大对审判法庭、人民法庭的设施和装备投入,将科技引进司法,提高司法水平。在队伍建设上,加大教育培训,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等方式,将教育内容渗透到为法院干警办好事、办实事当中,鼓舞干警保持奋发有为、干事创业的精神状态,使党员干部积极投身到争优创先活动中,有的放矢开展工作,司法能力不断增强。
六、紧密联系实际、全面推进人民法院的科学发展。
发展才是硬道理,人民法院党建工作的科学发展是通过实践创新、理论创新、制度创新来推动。为此,岑溪法院加强调查研究,紧密联系工作实际,在审判实践中不断探索法院的科学发展之路。如建立诉讼服务中心,加强审判服务;如在市委政法委领导下建立执行联席会议制度,努力化解执行难;如探索多元解决纠纷机制,有效化解矛盾纠纷……种种推动人民法院科学发展的举措,都是人民法院党建工作的有机组成部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