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山县法院以抓党建促进队伍建设,高度重视发展党员工作,仅在2010年上半年吸收了4名入党积极分子为预备党员,为院党员队伍补充了新鲜血液,现全院党员人数已占到干警人数的72.62%。
该院党总支积极指导各支部制定发展党员计划。在考察发展对象过程中,各支部严把“三关”。一是政治思想关,二是学习成绩、工作业绩关。三是群众威信关。在党员发展工作程序及手续上认真把握重点环节,做到“四个不批准”。一是积极分子培养时间不足一年的不批准;二是没有列入发展计划的不批准;三是没有经过集中培训或成绩不合格的不批准;四是没有经过政审或政历不清楚的不批准。同时,实行发展党员公示制度,增强透明度,接受党员群众监督,也扩大了新党员发展的影响力。
作者:李健 日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