蝶山法院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观摩庭审
来源:梧州市人大  发布日期:2010-10-27  分享到:
      9月19日上午9时,随着清脆的法槌声响起,蝶山区人民法院公开审理的原告黄有庚与被告梧州市建联建筑有限责任公司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一案正式开庭。来自蝶山区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共8人应邀参加了庭审观摩。
 
      此次开庭审理的案件由该院民一庭副庭长周燕贞担任审判长。庭审中,法官仪态端庄,精神抖擞,书记员全神贯注,专心记录,庭审在审判人员从容沉稳、应变自如的驾驭下有条不紊地进行。庭审结束后,副院长薛连民主持召开了座谈会,代表、委员从庭前准备、仪容风纪、庭审程序、庭审能力、法庭秩序等各个方面对此次庭审给予了高度评价,并对今后法院工作提出了建议。
 
      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们在座谈中表示,旁听观摩法院庭审是一项很有意义的活动,通过旁听庭审全过程,可以详细直观地了解法官的庭审驾驭能力、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进行正确裁判的能力,有利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更好地行使对司法工作的监督职能,不断促进司法公正。蝶山法院近年来主动邀请代表委员旁听案件审理,彰显了人民法院公开、公正的司法意识。希望蝶山法院能将这一做法坚持下去,不断促进法院工作水平的提高。
 
      座谈会上,薛连民副院长以及合议庭成员还解答了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们提出的相关问题。
                               
(易宽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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