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4日,藤县人民法院潭东人民法庭成功调解两起因征地补偿款引起的所有权纠纷案件,兄妹三人握手言和。
两原告梁某珍、梁某清与被告梁某雄是亲兄妹关系。2009年间,梧州陶瓷产业园区征用藤县藤州镇潭东村兴安五组的集体山林、土地,并对征用土地依规定进行补偿。两原告在落实生产承包责任制时,是藤县藤州镇潭东村兴安五组的村民,承包有集体山林、土地,现村民小组依照落实生产承包责任制时,承包土地人口分配征地的补偿款,属于两原告份额的款项被告已领取。为此,两原告要求被告返还自己应得的份额。被告认为,原告应得的征地补偿款是事实,但由于原、被告母亲尚健在,且年事已高,经常有一些疾病,开支较大,不同意全额给付原告应得的补偿款,只同意返还15000元,其余作母亲的生活费用。为了这笔征地补偿款的分配问题兄妹之间经常争吵,两原告于是起诉要求被告给付上述款项。
主办法官深入了解案情后,考虑到如果简单判决,容易让兄妹之间留下矛盾的隐患;如果能调解的话,案件得到解决,家庭也和谐。主办人从亲情入手,对原、被告动之以情,晓之以理,让他们明白分配这笔补偿款事小,失去兄妹情谊事大。在法官的耐心调解下,最后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在两原告应得份额中划分部分作为照顾母亲的费用。被告把剩余的款项给付两原告。至此,兄妹三人冰释前嫌,握手言欢。
(林伟宁 高峰 蒙德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