藤县人民法院扎实推进执行工作“两清一创”
来源:梧州市人大  发布日期:2010-12-28  分享到:
     藤县人民法院根据中央和最高人民法院的部署,今年以来积极开展“集中清理委托执行积案”活动、“集中清理涉执信访案件”活动和“创建无执行积案法院”活动,采取各种措施推进执行工作“两清一创”。
 
      确定目标任务。明确重点清理被执行人有履行能力的委托受托案件, 2010年12月底前将所有委托受托执行积案全部清理完毕。重点化解一批涉执信访案件,实现涉执信访总量下降、重信重访下降、越级访、非正常访下降的执行信访良性发展态势。开展创建活动,力争在两年内实现四项目标:1、执行案件在法定期限内基本执结;2、执行标的实际到位率大幅度提高,债权人应当实现的债权基本实现;3、涉执信访案件数量大幅度减少,杜绝因法院自身原因引发的执行信访;4、执行工作全面纳入规范化轨道,执行工作长效机制运行良好。
 
      采取“五定一包”方法。即“定承办人,定督办人,定执行措施,定执行期限,定执行目标,重点案件领导包案”。紧紧依靠党委政法委的领导、协调和人大、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的支持、配合与协作,全力推动“两清一创”活动顺利开展。多措并举力促执行难题化解:强化当事人财产申报和举报制度,对被执行人拒绝报告或虚假报告财产的,视情节轻重依法采取罚款、拘留措施;继续推进公告执行、审计执行、悬赏执行、债务人大会等制度;加大对拒不履行生效裁判的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充分运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现场参与执行、监督执行和检察院监督执行的方式;大力推行挂牌督办制度,以点带面,推动全局。
 
      实行执行风险评估制度。对每一个执行案件均进行执行的风险评估,充分考虑各方面因素,建立个案执行预案制度。对重大、疑难、有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或暴力抗法事件的案件,认真研究执行方案和预案,避免可能发生的各种执行风险,要注意执行方式方法,避免引发不稳定因素。
 
      构建立体执行格局。加强与地方党委、人大和政府有关部门的联系、沟通和协调,强化横向联动。主动向党委、人大、政府定期汇报、通报执行工作,并形成制度化,积极发挥自身的主观能动性争取支持。采取请进来、走出去的办法,让人大代表了解、理解法院执行工作。对牵涉到政府各部门和群体性热点、难点问题的案件,主动向当地政府通报,以解决法院单独执行无法解决的问题,为案件的执结扫清障碍。强调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高度统一。
 
(陈 瑜  卢一捷  陈红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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