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建议促进社会管理创新——梧州市两级法院加强司法建议成效好
来源:梧州市人大  发布日期:2010-12-28  分享到:
      梧州市两级法院在研判个案和审判执行工作中,对发现的可能影响经济社会发展的法律、政策、制度方面的疏漏和不足,及时向相关部门、单位提出司法建议,有效促进了社会管理。
 
      去年以来,梧州市两级法院先后向相关部门和单位提出9份司法建议,涉及行政执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安全生产等。据统计,有6个部门或单位还将研办情况反馈给法院。这些建议既有较强的针对性,又中肯实在,引起了相关部门和单位的高度重视。有的部门和单位的一把手直接过问,及时进行研究,采取措施改进工作。如市中级法院在深入分析“两抢一盗”犯罪的现状和原因后,提出的关于加强对“两抢一盗”犯罪打防控工作的建议,受到了相关部门的重视,有力维护了社会稳定。岑溪市法院在开庭审理一起因私下生产烟花爆竹而引发爆炸、致使1死2重伤的重大案件后,向相关部门提出加强安全生产的司法建议。相关部门以此为反面教材,在烟花爆竹生产较集中的乡镇进行宣传,警醒人们不要私下生产危险产品。长洲区法院在审理一件离婚案件时,发现当事人结婚证上登记的出生年月与身份证上的出生年月不符,按身份证反映的年月,当事人当时未达到结婚年龄,而相关部门准予其结婚登记,属审查不严所致。长洲区法院就此向相关部门提出司法建议,促使其立即改进工作,完善管理。
 
(唐坚、张献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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