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税地税双互动 强化征管促增长
来源:梧州市人大  发布日期:2011-05-12  分享到:
      岑溪市国税局、地税局根据该市人大常委会的建议,为加强税收征管信息沟通,增强征管合力,共同创建了办税互动工作机制,较好地方便了纳税人,提高了工作效率,促进了全市财税收入实现较快增长。2010年,岑溪市组织财政收入首次突破7亿元,达78093万元,同比增加23565万元,增长43.2%。其中税收收入完成61293万元,同比增加20300万元,增长50%。税收收入占财政收入的比重达78.5%,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的财力保障。
 
一是建立联合办理机制。自2009年8月1日起,岑溪市国税局、地税局推行联合办理税务登记,对属于国家税务局和地方税务局共同管理的纳税人,实行“一家发证,双方认可”的办证制度。实行联合办理税务登记后,国税、地税部门将由原来的各自受理审核申请资料、各自发放税务登记证件、各自收取登记费用方式,调整为“统一表格资料、统一发放证件、统一收费标准”的新办证模式。纳税人办理税务登记,不用分别向国税、地税部门办理税务登记,只需向国税或地税部门中任何一方的办税窗口提交相关资料,受理的税务机关,将核发一份代表国税部门和地税部门共同进行税务登记管理的税务登记证件。纳税人可就近选择国税或地税办税服务厅办理税务登记,节省了纳税人的办证时间和登记费用,降低了纳税成本。2010年,两局已联合办证1591  户,节省纳税人办证费用1.87万元,纳税人减少报送办证登记资料3182套(份)。
 
二是建立联合定税机制。为进一步加强个体税收征管,从2010年 1 月1 日起,岑溪市国税局、地税局依照《个体工商户税收定期定额征收管理办法》规定,双方联合对全市范围内共同管理的核定征收个体工商户统一实行定期定额征收管理(简称联合“双定”)。一是联合深入调查研究,制定个体工商户税额联合核定工作方案。二是成立联合核定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联合“双定”工作的指导和协调。三是明确联合“双定”对象、责任单位,由国税局、地税局税务分局依程序负责对辖区内的核定征收共管个体工商户进行联合“双定”,并在办税场所和纳税人所在地将联合“双定”结果进行公示。四是建立双方信息反馈制度和联合工作交流制度,充分依托各自的综合征管软件系统,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加强“双定”工作的协调和沟通。2010年,已联合调整个体户定额2002户,月调增营业额243万元,月调增税款7.2万元。
 
三是建立稽查协作机制。为加强税务稽查部门间的协作配合,整合稽查信息资源,形成稽查执法合力,提高稽查效率。今年国税局、地税局联合制定了税务稽查协作机制,对国税、地税稽查部门在税务稽查协作中的联席会议、联合检查、联合办案、情报信息传递等具体事宜作出了详细的规定。2010年,国税局、地税局在协作稽查中,发现异常并确定为稽查疑点业户12户, 已实施稽查办案12户,追缴税款96.8万元,滞纳金10.64万元,罚款7.85万元。
 
            (陆灿升、严姬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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