藤县法院规范物质装备管理
来源:梧州市人大  发布日期:2011-06-14  分享到:
       新年伊始,藤县人民法院按照物质装备有关规定开展法院资产与各种设施装备清点、列册、统计、登记备案工作,全面规范物质装备管理。
 
      近年来,随着政府及上级法院对基层法院的物质装备不断重视和加大投入,藤县人民法院在物质装备建设方面取得较大成效:法院4个“五化”法庭建成并投入使用;去年建成的立案信访综合大楼已投入使用;两个科技法庭正在装修;按照法院办公科技化、信息化的发展要求,上级法院配发的装备和新购置的办公用品也不在少数。如何对这些新装备进行管理和使用,对淘汰设备进行登记,是个不可忽视的问题。
 
       藤县人民法院充分认识到加强物质装备管护工作的重要性,只有管好这些装备,才能最大限度发挥其使用效率,为审判工作服务。为此,藤县人民法院先后制定了《财会管理规定》、《办公装备管理规定》和《警用装备管理规定》等规定,并由院办公室负责物质装备的统一管理,负责建账、核算、清查等管理工作。并配备专人负责物质装备管理,把责任落实到个人,真正在物质管理上做到“有章可循,以制度管事、管人”,实现规范化管理。
 
(  陈红梅  高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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