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巧断家务案 巡回调解慰民心
来源:梧州市人大  发布日期:2011-12-30  分享到:
     “法官进村巡回调解,不但解决了老人的生活问题,也维护了我们家人之间的亲情,还教育了村里的群众……”今年8月8日,藤县人民法院潭东人民法庭法官驱车数十里,来到藤县塘步镇塘村,上门成功调解了一起赡养纠纷案,得到了当事人的交口称赞。
 
      原告陈老太与老伴黄某某都是年近90的古稀老人,两位老人共生育了5个女儿,并于1971年将出生4个月的黄某勇收养为子。黄某勇成家立业后与两老人相处还较融洽,近几年两老人多次患病住院,子女们都轮流照顾。但今年年初原告的养子与几个子女之间因南广高速铁路征地补偿款分配问题发生纠纷后,黄某勇夫妇认为老人在处理纠纷上偏向女儿黄某兰,便对陈老太生活、治病等方面照顾、关心较少,也不愿送陈老太去治病。别的子女也认为陈老太偏向黄某兰,相互间也产生了一些误会,导致在老人的赡养问题上发生纠纷。经村委会、司法所调解无果,无奈之下陈老太只好诉至法院。
 
      藤县人民法院潭东法庭接到此案后,主办法官考虑到该案是赡养纠纷,涉及父母与子女的亲情及家庭和睦相处问题,应争取尽快调解,化解矛盾。在了解到陈老太患病出院没多久,身体虚弱,行动不便,其老伴也卧病在床等情况后,承办法官一早就邀请村干部和一名陪审员一起到老人的家中调解。法官及陪审员在认真听取各自的陈述与辩解后,及时向当事人阐明尊老爱幼、赡养老人既是中国的传统美德,又是法定的义务。同时从孝义角度说服被告要体会父母养育的艰辛,试图感化被告。经过4个多小时的耐心细致的思想疏导和感情教育,最终使双方达成了协议。
 
(陈红梅  何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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