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维护和保障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是人民法院的重要职责。2011年,万秀法院积极响应自治区高院、市中院关于创建“妇女儿童维权岗”的号召,积极开展创建活动。在具体的创建实践中,万秀法院着重做好了以下几点工作:
一、建立完善工作制度,为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打下坚实基础。为确保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得到切实有效的保护,促进各项工作顺利开展,该院成立了“妇女儿童维权岗”工作领导小组,由院长担任组长,各业务庭庭长为成员,分别在民一庭、刑庭、立案庭、执行局设立了妇女儿童合议庭,制定了服务承诺、信息反馈等各项制度,严格了责任要求;设立了妇女儿童维权立案窗口,接待前来咨询、立案的妇女儿童,优化立案程序,减轻当事人诉累;开通妇女儿童维权绿色通道,坚持“优先接待、优先立案、优先审理、优先执行”的原则,简单案件快速审理,普通案件提速审理;对于无经济来源和生活能力的孤残及老年妇女以及低收入、经济困难的受害妇女予以适当减缓免诉讼费。
二、组织专门力量,把妇女儿童维权工作落到实处。万秀法院精心打造一支精通法律、熟悉业务、热心服务妇女儿童的专业人员队伍,民一庭、刑庭、立案庭、执行局的庭(局)长亲自担任四个妇女儿童合议庭的审判长,同时特邀妇联干部和有丰富社区工作经验的人民调解员作为人民陪审员,参加合议庭审理涉及妇女儿童权益案件。通过完善与妇联、司法等部门的工作对接,对重大或恶劣的侵害妇女儿童权益的行为,实施多部门联合执法,形成有效合力切实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
三、积极创新工作思路,确保妇女儿童维权工作有效果。针对未成年人案件的特点,该院对于青少年轻微犯罪案件原则上实行“圆桌式审判”,以此拉近法官与青少年的心理距离;在全市率先引入心理疏导机制,提高对未成年被告人教育和挽救的力度,为未成年人真正回归社会做好衔接;定期对青少年犯进行回访,关心青少年犯的改造工作。今年,刑庭成为该院的妇女儿童维权岗后,共判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9件13人,心理疏导13人,帮教21人,进行了5次回访,回访未成年人罪犯20人,到学校上法制课3次,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四、加强宣传力度,为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营造良好氛围。针对家庭暴力、赡养老人等农村中普遍存在的问题,法院通过典型案件公开审理,以案释法,教育群众,让广大妇女懂得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积极开展相关法律法规宣传活动,特别是在“妇女儿童权益日”和“普法宣传”等活动中,大力宣传关于保护妇女儿童方面的相关法律法规,帮助群众树立妇女儿童保护意识。
2011年,万秀法院妇女儿童维权岗挂牌成立后,共审理维护妇女儿童的典型案件110起;执行案件18起,执结标的90.18万元,接待妇女来访10人次,出版专题宣传板报4期,进行法制宣传8次,收到良好的社会效果。实践证明,妇女儿童维权岗、维权合议庭的成立,使司法公正与思想教育有效结合,形成强大的合力,使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切实得到保障。
(岑 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