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秀法院重调解促和谐
来源:梧州市人大  发布日期:2011-12-30  分享到:
      2011年10月份,在国庆长假的情况下,万秀法院立案庭仍然成功调解了18件案子,其中诉前调解7件,立案调解11件,成绩可喜。截止10月份,万秀法院诉前调解共成功66件,立案调解成功了54件,成功率为百分之一百。
 
      万秀法院高度重视调解工作,特别是诉前调解和立案调解工作。今年8月份,专门从审判业务庭抽调两名政治素质高、审判经验丰富的法官负责立案调解,充实立案审判队伍,使该院的调解工作更加规范化,调解成果节节攀升,有效解决了当事人之间的矛盾,形成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该院开展立案调解工作的经验做法主要是:
 
      1.在立案审查时,对当事人的诉求予以梳理、引导。对于一些案情简单、标的不大、争议比较明确的民商事案件,征得当事人的同意后,就暂缓立案,引导当事人选择到纠纷发生地的人民调解委员会、行政主管机关、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等组织进行诉讼外调解,对劝解无效的,才予以立案,转入立案调解阶段;对不属于法院管辖的纠纷,告知当事人依法向相关部门寻求解决。
 
      2.准确把握当事人双方争议的焦点。调解的前提是查清案件事实,在立案调解过程中,必须明确当事人之间法律关系,找准双方争议的焦点,这样才能有的放矢的进行调解,从而促成双方达成协议。对于已经立案的,马上安排法官进行跟进,引导当事人依法进行和解,对达成和解协议的,尊重当事人的意见,对当事人的和解协议内容进行合法性审查后,以调解书的方式进行确认或者准许其撤回起诉。
 
      3.释法明理、正确引导。通过耐心地释法明理,以案说法,把法律的道理用最朴实的语言表达,解开当事人的思想疙瘩。在调解工作场所设置调解平台和警示教育专栏,营造公平、公正、和谐、温馨的调解氛围,调解中采取正面引导,辅之以法律知识的普法教育,准确把握当事人的主观心态,深入浅出。
 
      4.对来诉的婚姻家庭纠纷,不急于立案,而是在听取来访人诉说后,先电话向对方当事人了解情况,对他们进行疏导工作,并劝其到基层组织进行调解,从而避免家庭矛盾升级,将纠纷解决在萌芽之中,最大限度地挽回亲情,更好地促进家庭和睦。
 
      5.依靠党委、政府的支持。由于法院掌握的司法资源有限,在处理某些社会影响大的群体性案件,如集体劳动争议案件、涉及农村土地征用补偿案件等,处理不慎将引起严重的社会后果,因此必须及时向当地党委、政府汇报,通过党委、政府协调相关主管部门,与法院联合,形成合力,促成敏感纠纷案件顺利解决。
 
      该院充分注重在立案阶段进行调解,能够高效彻底解决当事人之间的矛盾,真正能做到案结事了,同时,立案调解结案周期大大短于裁判结案的周期,减少了诉讼成本,更减轻了当事人的负担,真正体现出该院司法为民的好作风。
 
(李懿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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