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更好地开展好工作,岑溪市检察院进一步加强与人大代表的联系、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加强制度建设,有力地推动了检察工作的深入开展。
该院认真在认真总结加强与人大代表联系,自觉接受人大监督的经验基础上,进一步建立健全了邀请人大代表视察、定期通报情况等一系列制度。按照党组领导、办公室协调、各部门参与、责任到人的原则,建立了与人大代表联系网络。与人大代表联系工作实行检察长负总责,还专门确定一名联络员,定期与人大办公室联系,沟通情况,反馈信息。每个部门与一个代表团挂钩,部门负责人为联系人,经常性地向代表通报工作情况。在人代会期间,组织中层以上干部到各代表团,主动征求代表对检察业务及检察队伍建设的意见和建议,由办公室将各小组征求到的意见和建议统一汇总整理后交院党组进行研究,认真抓好落实,促进了检察工作的开展。
(黄锦铨 黎锦灿 梁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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