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秀法院能动调解效果好
来源:梧州市人大  发布日期:2012-06-10  分享到:
     2012年第一季度,万秀法院民商案件结案99件,其中调解55件,撤诉14件,调撤率为69.7%,与去年同比上升30个百分点,在全市法院排名靠前,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万秀法院党组高度重视调解工作,从审判业务部门抽调精干的审判人员充实了立案审判队伍,加大调解力度,着重开展诉前调解与立案调解工作。同时要求庭室间注重沟通衔接,将调解贯穿于诉前、立案、庭前、庭中、庭后各个环节,真正做到明理释法,案结事了。
 
     一、充分发挥诉前调解与立案调解功能。纠纷进入法院,首先要通过立案窗口,立案庭法官在第一时间接触当事人时,便积极向当事人释明调解的作用优势,即能够更好地化解当事人间的积怨,更快地解决纠纷,引导当事人选择调解方式解决矛盾。
 
     二、注重庭前调解、庭中调解和庭后调解的贯穿。无论在哪一个阶段,调解都不能放弃,法官随时对当事人进行释法明理,梳理矛盾焦点,倾听当事人意见,让当事人放松心情,然后征求当事人的调解意见,尊重当事人的意愿。
 
     三、理清调解工作的适用范围,正确处理调解与裁判的关系,提高调解工作效益。对婚姻家庭纠纷、继承纠纷、宅基地和相邻关系纠纷等案件,强调以调解方式结案;对于不宜调解、调解无望、判决效果更好的案件,及时下判,彰显法律的尊严和权威。
 
     四、进一步提升法官的调解水平和技巧。在调解实践工作中,不断提高法官的综合素养和职业能力。加强法官业务知识水平培训,提高法官的倾听和交流能力。
 
(梁木水 李懿桃)
梧州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桂ICP备17011532号-1 桂公网安备45040502000078号
联系电话:0774-6021985 传真:0774-6021991 电子邮箱:wzrdgg@163.com
地址:广西梧州市迎宾路19号 邮编:543002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