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高案件调撤率 力促社会和谐
来源:梧州市人大  发布日期:2012-07-31  分享到:
      上半年,万秀区法院调撤率达到70.99%,与去年同比上升了24个百分点。从年初开始,院党组便强调在审理案件过程中,要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原则,注重调解方法,各庭室加强沟通衔接,将调解贯穿于诉前、立案、庭前、庭中、庭后各个环节,真正做到明理释法,案结事了。
 
      一、注重立案调解。立案庭法官利用立案阶段对诉讼案件进行全面审查以及了解双方当事人诉讼心理,对符合调解条件的,积极引导当事人选择调解方式解决纠纷。
 
      二、多方联动,注重调解衔接。在强调诉前调解、立案调解与庭前、庭中、庭后调解贯穿的同时,尤其注重司法调解与行政调解、人民调解的衔接,充分利用行政部门的主导作用和人民调解员深入基层了解民情的便利条件,加强行政部门和人民调解员的调和作用,促使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决。
 
      三、提升法官的调解艺术水平。在调解实践工作中,不仅要提高法官的业务知识水平和职业能力,还要提高法官的倾听能力、交流能力等技巧,高超的调解艺术,融合法官个人的素质与技巧,在对案情及当事人的了解上,因案而异,因人而宜,使当事人感受心灵上的沟通,情与法的紧密相融,切实做到“化干戈为玉帛”。
 
(李懿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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