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逾期起纷争 法官调解促和谐
来源:梧州市人大  发布日期:2012-07-31  分享到:
      张某因朋友借款逾期未还而与朋友及其妻子对簿公堂,被告方儿子得知自己母亲被起诉,情绪激动起纷争。7月12日下午,经过法官耐心调解,藤县法院潭东法庭成功调结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终使双方自愿达成调解协议,化干戈为玉帛,取得了良好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2011年11月27日,被告张某向原告吴某借款14万元,承诺于2012年5月12日前还清并立下借条。但张某逾期仍未还款,经原告多次催讨,其均以各种借口推脱,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吴某无奈之下一纸诉状将张某和龙某夫妻俩一起告上法庭,请求法院判决两被告偿还14万元借款及利息。
 
     法庭受理该案后,何玲庭长带领干警到被告家送达有关法律文书时,张某的儿子得知原告将自己的母亲列为被告人之一后,情绪非常激动,并冲进厨房拿出菜刀声称要砍死对方。何庭长见状马上采取应急措施,并做好安抚被告及其家人工作。在何庭长及法警的努力劝说和思想疏导下,被告家人的情绪逐渐好转,矛盾才得以平息。为防止矛盾激化升级,何庭长在开庭前多次打电话做被告家人的思想工作,并召集双方到法庭,采取面对面单独调解的方式化解纠纷。在调解中,何庭长一方面向两被告释法明理辨析责任,向被告说明因借款发生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应共同承担还款责任的道理,同时引导其换位思考,希望双方当事人能心平气和地解决矛盾;另一方面耐心做原告的思想工作,向其说明被告家庭经济困难的事实,并说服其同意被告延缓偿还借款期限。经过何庭长坚持不懈的悉心调解,终使双方在互谅互让的基础上自愿达成了调解协议,两被告自愿于2012年10月2日前还清14万元借款及逾期利息。至此,一场积怨已久的矛盾纠纷得以及时化解。潭东法庭致力于调解工作,促进社会和谐,为此案画上了圆满的句号。
 
张明环  方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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