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稳创安“民心工程” 让无钱群众“打得起官司”——藤县法院不断探索保护弱势群体合法权益的新思路新方法
来源:梧州市人大  发布日期:2012-07-31  分享到:
     近年来,藤县人民法院始终坚持能动司法理念,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把维护弱势群体合法权益作为一项维稳创安的“民心工程”来抓,不断探索新形势下保护弱势群体合法权益的新思路、新方法,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通过建立和完善《特困当事人困难救助措施》和《人民法院法官公开大接访和集体下访制度》,走出了信访纠缠和特困当事人救助互相交织的瓶颈,把执行工作重点放在了关注和改善民生上来,同时加大反规避执行力度,执行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进一步凸显,许多大案、难案的执行随之也迎刃而解,打开了该院执行工作的良好局面。
 
      2010年以来,该院的执结率一直保持在90%以上,今年1-6月份,该院的执结率达94.3%,执行和解率达70.8%,居梧州市各基层法院前列。
 
主动下访听民情解民忧
 
      在执行工作中,许多特困当事人同时也是信访老户,涉诉涉法信访问题和特困当事人救助问题交织在一起,给执行工作带来了很大的压力,如果处理不当,会严重制约执行工作的有效开展。  
   
      藤县法院执行局在原有的特困当事人救助措施的基础上,制订了《人民法院法官公开大接访和集体下访制度》,变当事人上访为法官下访、约访当事人,并与县委县政府信访部门建立良好的沟通协作互信机制,互相协作处理涉法涉诉信访问题。对于经常信访的当事人,不仅要认真接待、耐心倾听其反应的问题,还要实行接访法官包案,定期对其进行下访、约访,定期跟踪信访问题处理的进度,限期办结,对信访老户的问题要深入调研,帮助其解决困难,理解、配合、支持法院执行。
 
     今年3月30日,藤县人民法院执行局成功地对一起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进行了执行和解。覃君2007年在雅照钛白粉厂做工时,驾驶一辆无牌手扶拖拉机由矿粉车间往厂区大门方向行驶,不慎与同在该厂做工的工人韦某发生碰撞,致韦某受伤住院。后经两级法院判决,被执行人覃君应赔偿韦某1万多元。判决生效后,被执行人覃君拒不履行,多次躲避执行人员查找,后外出广东打工,几年时间极少见回家。
  
      据了解,覃君是在广东从事船舶运输业的,有一定的经济收入,2011年家里建了新房,正准备回家娶媳妇摆酒席,是有能力而拒不履行赔偿义务。藤县法院执行局干警在得知这一情况后,马上赶到覃君家中。通过耐心地做当事人的思想工作,覃君及其家属均表示愿意主动履行,但一时还拿不出那么多现金。在执行干警耐心细致地做说服工作后,覃君表示愿意拿出结婚用的礼金先行赔付给申请人,此举得到亲戚朋友的理解,更是得到了新娘的支持。于是准新郎就拿出了结婚用的礼金8000元,加上家人一起筹措的9000元,一次性赔付17000元给韦某。韦某也被这位准新郎的诚意所感动,欣然接受赔付。一件搁置3年多的执行案件和解结案,皆大欢喜。
 
节前发放司法救助金暖人心
 
     “有了法院给的救助金,过春节不用再发愁了,心里也感到很温暖,真的很感激石院长和法官同志”。去年12月27日, 藤县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石忠贵和副院长王文禄一行5人来到太平镇和濛江镇给当事人发放司法救助金以及帮助困难下岗职工慰问金,从石院长手中接过司法救助款和慰问金的5位当事人喜不自禁,连声向石院长和法官道谢。 
 
     去年年底,眼看春节在即,藤县法院时刻牢记“人民法官为人民”宗旨,时刻关怀有困难的案件当事人的生活状况,努力为困难当事人申请司法救助提供便民措施,积极将5位生活极度困难的申请人作为司法救助对象,积极向县委汇报,争取政策和资金支持,想方设法筹措资金1万多元及一些生活用品分别送到申请人家里。一户2千多元的救助款不仅有效缓解了困难群众生活压力,更形象生动地传达了党委政府和人民法院对民生疾苦的关爱之情,深受当地干部群众好评。
 
     据了解,藤县法院在积极为困难当事人申请司法救助外,也竭尽所能帮助生活特别困难的下岗职工,更是采取了如为当事人减、缓、免诉讼费等多项措施践行司法为民宗旨。据统计,去年至今年6月份,该院为当事人减、缓、免诉讼费案件440件,共计54万多元;审结涉及妇女儿童等弱势群体利益案件537件,依法维护了弱势群体的合法利益。
 
倾力执行安民心
 
     2011年以来,藤县法院通过多举措不断提高执行和解力度,倾力关爱社会弱势群体,不断加大打击反规避执行专项行动力度,切实维护了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
 
      去年年底,该院以涉及民生类执行案件为重点,由石忠贵院长亲自部署安排在除夕前开展打击反规避执行专项行动,要求干警主动出击,加大案件执行力度,抓住春节前外出躲债的被执行人回家过年的有利时机,抓紧执行一些执行积案,执行人员加班加点,深入农村、城镇查找被申请人,认真调查相关执行信息,不放过每一个执行良机,切实维护弱势群体利益,确保他们过上安乐年。在春节前10天成功执结了10件难案、骨头案,执结标的39.7万元,拘留1人,有力地维护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受到群众的好评。
 
     此外,藤县法院的执行工作还始终坚持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的原则,提出了执行工作应当更多关注和改善民生,积极构建和谐的司法环境的新理念。
 
     农某原是藤县岭景镇某中学的学生。2007年的一天下午,该校组织学生清理校内防滑坡墙下水沟的淤泥时,农某被坍塌下的墙体压伤,先后花去各种费用18万多元,最终构成左下肢8级伤残。
 
     2011年,农某诉至法院,要求学校赔偿19万多元。判决生效后,学校没有自觉履行赔偿义务,农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为尽快解决农某的困难,执行法官主动采取措施查明学校的财务状况,在确保不影响学校正常运转的前提下,果断划拨学校10万元先行赔付农某,以解其燃眉之急。今年7月11日,农某和母亲终于拿到了10万元先行赔付款。
 
(李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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