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7日,为全面落实最高人民法院部署开展的“庭审评查”和“裁判文书评查”及全区法院“司法能力提升年”活动的各项措施,确保活动取得实效,自治区高院评查组到藤县法院随机抽查藤县法院的庭审活动。
区高院评查组评查的是藤县法院刑庭审理被告人李某涉嫌犯非法经营罪一案的庭审活动。整个庭审仅用了一个半小时就完成了被告人李某涉嫌犯非法经营罪一案的法庭调查、法庭举证、质证、认证、法庭辩论等程序,合议庭经过休庭评议后,对此案进行了当庭宣判。宣判后,被告人服从判决,表示不上诉。至此,整个庭审活动划上了圆满的句号。在庭审结束后的评议会上,区高院评查组组长、区高院审监庭唐海波庭长及其他评查组成员在庭前准备、仪表风纪、庭审用语、庭审程序、证据的举证和认证以及法官驾驭庭审能力、当庭裁判能力等方面对本次庭审活动给予了充分肯定。同时,对存在的问题也提出了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今年以来,藤县法院在“司法能力提升年”活动中,扎实做好“两评查”活动的各项工作。在庭审评查活动中采取有效措施,将庭审观摩规范化和常态化,通过 “庭审观摩——点评——建议”的方式,使每一位法官寓学于审,较快地总结办案经验、掌握庭审技巧、增强庭审驾驭能力和当庭裁判能力,有效地提升了法官队伍的业务素质和司法能力,很好地保证了每个庭审活动的质量,为在高院抽查中得到好评打下了良好基础。
(李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