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3日,一起邻里纠纷案在蒙山法院西河法庭法官巧妙调解下,双方握手言和。
原告莫某的丈夫生前购买的知青屋与被告张某的相邻,在1994年因年久失修而坍塌。张某在自己购买的知青屋地块上建造了新房,莫某不知道丈夫所买地块的面积,怀疑张某新房的墙壁占据了属于自己家的地块,就把张某告上了法院。
为了弄清被告是否有侵占行为,西河法庭法官为此下乡冒雨实地勘查现场,并挖开土堆寻找残存的地基,最终确定原告方的地块面积。但是双方又为知青屋外的天井是否属于知青屋范围而争吵不休。原告方认为被告已建房屋外面的天井已经兴建成为自家的晒坪,所以自己所占的知青屋外的天井也应该由自己单独使用。而被告方认为现在存在的道路并非属于原告家当年所购得的知青屋的使用范围,且此道路是被告出入的唯一通道,如果原告将此地圈起作为自家天井的话,被告将面临无路可走的境地,并一再重申此路已经存在几十年。
就在双方僵持不下时,主审法官给他们讲述了清朝礼部尚书张英处理邻家造房占自家三尺地基的故事。听完张英当年回复给家里人的书信 “一纸书来只为墙,让他三尺又何妨?长城万里今犹在,不见当年秦始皇”后,双方都沉默不语。主审法官借此机会进行调解,两邻居开始有了和解的意愿。
当天下午3时,西河法庭法官再次来到双方家里。待与双方商定好解决方案后,法官亲自凿地定点,确定界线,双方均表示满意。当法官拟定好调解协议后,双方已经开始商量如何共同出资修建邻里之间的共同道路。感受到邻居之间的和睦气氛,西河法庭的法官满意地踏上回家之路。
(黄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