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老师讲的话有道理”——自治区十佳法官何玲到藤州三中上法制课侧记
来源:梧州市人大  发布日期:2012-12-31  分享到:
     “人,一撇一捺,写起来容易做起来难。我们要经常性地思考,我在做什么,我做得怎样,我要成为怎样的人。”清脆的朗读声从藤县藤州三中101班传出。 
  
     12月13日下午4时30分,一节期盼已久的“大课”刚刚结束,藤州三中的操场上又恢复往常的热闹。而在九年级101班,没有嬉戏的场景,班级文艺委员马永群手持一份青少年法制教育资料,有模有样地念起来,引得大家纷纷挤过来看。
 
     “你是照着念的,不好听,法官老师讲得才好听,更有道理。”学习委员潘爱打断龙火梅的话:“法官老师说了,我们要做一个懂法的人,不懂法的教训是很深刻的,大家以后要多学学法律知识。”
 
     “今天的‘大课’,我觉得最大的收获是法官教我们如何做好自我保护,”龙火梅接着说:“遇到危险时,首先要保护好自己的人身安全,然后设法与家人、老师联系,及时报案,巧妙地惩治坏人。”
 
      同学们所说的“大课”,是当天在学校操场举行的法治宣传课。主讲的是学校的法制副校长——自治区十佳法官、藤县法院潭东法庭庭长何玲。学校操场上老早就把“藤州镇三中法制宣传课”横幅挂出来了,等待“法官老师”早点来上课。
 
     这天下午三时三十分,“大课”如期举行。一堂大课,用时40多分钟,900多名师生洗耳恭听。台上,说者以案说法、声情并茂,精彩时掌声四起;台下,听者侧耳倾听、全神贯注,动容处有人拭泪。
 
     课后,400多份囊括常用法律常识、良好行为心理养成等青少年法制宣传的资料分发至各班级。同学们意犹未尽,或三五一群看资料、谈看法,或围着法官提问题、说感受。
 
    “法官,我跟下铺经常为一些小事吵架,怎么办啊?”
 
    “同学之间要互相谦让,要讲道理,也可以向老师反映。千万不要一时冲动而打架,那样容易引发人身伤害。”
 
    “真的,违法犯罪的事一定不能做。刚才,法官说金鸡镇有一个男的才16岁就去抢劫,结果要蹲监狱十三年,真是不值啊。”
 
   “法官还说了,不满十四周岁犯法的,同样被惩罚,要受到治安处罚、劳教。”
 
   “不要为了哥们义气,跟人打架,结果不光自己要坐牢,还害得家破人亡。”
 
   “要分清好坏,管好自己,特别要远离网吧、歌舞厅,永远不接触毒品。”
 
   “以后做事情要多想想后果啊。”
 
    ……
 
     六时许,西边霞光泛金,把山腰上这座乡村中学照得发亮。看着法官一行乘坐的警车缓缓驶离校园,同学们纷纷围过来,挥手说再见。
 
(黄海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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