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以来,岑溪市人民法院在思想上重视,在机制上完善,从源头上预防,实行涉诉信访工作“五项制度”, 建立涉诉信访工作长效机制。
一是接待登记制度。安排熟悉审判业务、善于做群众工作的审判人员担任信访接待员,同时建立较为完整的信访信息库,进行详细、完整的分类登记,并将重要和敏感信息及时通过局域网、信息专报等方式予以通报,以便相关领导和职能部门及时了解。
二是首问责任制。法院的每一位干警,都是信访接待责任人,都有义务在第一时间做好信访接待工作。首问责任包括在第一时间及时接访、及时了解、及时解决、及时沟通、及时上报,以便展开工作,尽力把矛盾问题化解在初始阶段,不得敷衍推诿,造成当事人不满。
三是院长接待日制度。坚持每周一次院长接待日,采取接访与下访相结合的形式,保证院领导及相关业务庭负责人在固定工作日接待涉诉信访。院长作为第一责任人,对一些重大涉诉信访亲自约谈,并及时召集相关部门协调商议,对一些突发性、群体性事件,及时组织力量集中攻关,对办理情况进行动态监督。
四是定期排查制度。建立“统一领导、分工负责、集中梳理、归口办理、责任明确、措施到位”的涉诉信访排查调处机制,坚持经常排查和集中评查相结合,由院长或分管副院长牵头定期分析、定期交办,明确责任,限期解决。
五是跟踪回访制度。通过主动回访贴近群众,了解情况,增进理解、化解积怨,对重大涉诉信访,要随时洞察信访人动态,进一步做好善后工作,巩固已有成果,防止反复。
(唐海泉 陈丽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