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为民树形象 综治宣传促和谐
来源:梧州市人大  发布日期:2013-03-20  分享到:
    “法官,你好,妻子在我身患癌症情况之下向我提出离婚,我该怎么办?”“请不要过于伤心,法院判决准予离婚的法定条件是夫妻感情确已破裂,身患重病不能作为离婚的决定因素……,”这是藤县法院于3月19日积极参加县委政法委组织的“公正司法为人民”、“政法宣传周”、“综治宣传月”集中宣传活动的剪影,以实际行动践行“公正司法为民”。
 
法官向过往群众发放宣传资料
 
     活动现场,该院主管综治维稳工作的副院长王文禄与法官一起向过往群众发放《妇女儿童权益保护法》《道路交通安全法》、《法制日报》、《广西法治日报》等法制宣传资料,并现场开展法律咨询活动。在法律咨询过程中,法官们热情接待每一位来访群众。活动当天,共发放宣传资料400余份,热情接待群众法律咨询20余人,受到群众的高度称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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