蝶山区检察院“五个到位”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来源:梧州市人大  发布日期:2013-03-21  分享到:
     多年来,梧州市蝶山区人民检察院紧紧围绕“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检察工作主题,以思想政治建设为根本,以严格、公正、文明执法为核心,狠抓队伍的党风廉政建设,不断强化对执法办案的内部监督,各项检察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绩,先后荣获全区检察系统“五好”检察院、自治区检察系统纪检监察工作先进单位、梧州市人民满意政法单位。
      一是认识到位。 “打铁先得自身硬”,检察机关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也是查处职务犯罪案件的职能机关,检察机关要提升执法公信力和形象,必须打造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清正廉洁的检察队伍,要打造一支群众满意的检察队伍,必须加强检察队伍自身建设,而党风廉政建设又是队伍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是抓好队伍建设的关键,院党组充分认识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同检察业务工作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全体检察人员也统一思想认识,为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奠定了思想基础。
      二是教育到位。为了提高检察人员依法办案的自觉性,增强党员干部的法纪观念和拒腐防变能力,本院建立起一整套廉政教育的预警机制,坚持因人施教,分类教育,采取各种形式对检察人员进行廉政教育,为检察人员正确履行法律监督职能筑起一道抵御腐败的思想道德防线。
     一是有针对性地进行党风党纪和检察职业道德教育。对领导干部,突出党风党纪、廉洁奉公的学习教育,组织党组中心组成员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等有关规定,以此提高领导干部争当人民公仆的意识;对一般检察人员,则注重宗旨教育和检察职业道德教育,引导检察人员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确保检察权用于维护法律的公平和正义上。
     二是 积极开展“文化育检”工作。通过组织检察人员观看影视教育片、听讲座、上党课等活动,引导检察人员树立正派公道、敬业奉献的职业道德观。其次是抓反面警示教育,在局域网开设警示录专栏,把一些典型反面案例放在内网《警示录》专栏里面,以这些反面案例教育检察人员,要求检察人员从中吸取教训,充分认识到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自身反腐败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不断提高自律意识和防范能力,真正从源头上杜绝违法违纪案件的发生。
      三是责任到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是“一把手”工程,本院通过建立“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各负其责”的机制,明确正副检察长的责任,把管人与管事、抓办案与抓党风廉政建设有机结合起来。为了使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工作能落到实处,本院成立了以检察长为组长的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每年年初,检察长先后与市检察院、蝶山区委分别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之后,检察长分别与三个分管副检察长签订“一岗双责”责任状,各分管副检察长又分别与所分管各部门领导签订“一岗双责”责任状,使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层层有人抓。除此以外,本院还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的有关内容纳入《梧州市蝶山区人民检察院检察人员岗位职责考核暂行规定》和《检察人员岗位职责》里面,检察人员岗位职责的考核结果将作为公务员考核结果的依据。这样,本院把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分解到每个检察人员身上,有效增强了干警落实廉政制度的责任感。
      四是制度到位。抓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教育是基础,制度是根本,这是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重要举措。为了强化对检察人员执法办案的内部监督,该院实行“纵到底、横到边”的全方位管理模式,健全建立《党风廉政建设制度》、《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办案回访制度》等25大项制度和47小项制度。对原有制度进行了完善和修改,把党风廉政教育、廉洁自律、遵纪守法等内容纳入这些规定和职责里面,建立了权责清晰、赏罚分明的责任体系,逐步实现从“人管人”到“制度管人”的转变,有效避免检察人员执法的盲目性、随意性,让检察人员在履行检察职责时能遵之有序、行之有度。
      五是措施到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单凭静态的制度制约是远远不够的,还要把动态监督作为关键环节来抓,本院坚持以强化内部监督为主,内外监督并举,不断完善内部监督制约措施,从以下几方面加强对检察人员履行检察职能进行有效的监督。
     一是要求班子成员能自觉接受监督,并从自身做起,自觉执行领导干部严禁赠送红包和收受红包等规定,管好自己,管好配偶子女和身边的检察人员,管好所管辖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带好队伍。
     二是把党风廉政建设的有关内容纳入到《检察人员岗位职责》中去,每年进行一次考核,作为公务员考核结果的依据,以此提高检察人员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各项要求的自觉性。
     三是严格内部分工制度。坚持案件的不同阶段,分别由不同的检察人员办理,并由不同的副检察长分管职务犯罪侦查、侦查监督、公诉三项业务工作,从而在案件的办理上形成了环环相扣、层层制约的监督流程,有效杜绝了以案谋私和违犯办案纪律的现象出现。
     四是加强关键环节的监督检查。基层检察院容易发生问题的环节主要有不立案、不批捕、不起诉等环节。这些环节实质上既是办案人员对案件事实的认定、程序的遵守、法律的适用等的认识问题,同时也反映了办案质量的高和低的问题。因此,我院采取自查、互查、抽查等方式对容易发生问题的不立案、不批捕、不起诉案件进行重点检查,做好案件的事前、事中、事后各个环节的监督,使执法办案的各个环节都置于有关部门的监督之下,防止干警在执法中出现滥用职权、违法办案现象。
     五是坚持每季度检察人员政治思想工作和党风廉政状况分析会制度。每季度未,检察长召集各分管副检察长、各科科长召开会议,由各部门领导汇报本部门的工作情况和检察人员的思想动态、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并针对存在问题提出整改措施。
      六是坚持廉洁谈话制度。由检察长与班子其他成员开展谈话,党组成员与各部门领导谈心,部门领导与本部门的检察人员谈心,随时了解检察人员的思想动态,从保护检察人员的角度出发,发现检察人员有不良的苗头要及时指出,防患于未然,力求将检察人员的思想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
 
 (蓝兴瑞  沙丽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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