藤县法院领导冒雨现场勘察化纠纷
来源:梧州市人大  发布日期:2013-04-30  分享到:
     5月8日,藤县法院分管法庭工作的王文禄副院长邀请县林业局技术人员并带领太平法庭干警,冒雨驱车赶往100公里外的东荣镇上峡村,深入山地纠纷现场认真勘察、细致鉴定,明确双方争议焦点,理清案件审理思路,为公正高效审理此案打下良好基础。
 
 
耐心倾听群众意见
 
      原告覃某诉被告何某财产损失赔偿纠纷一案。何某的房屋建在覃某所属的责任山上,且靠近山脚。2010年5月,因连降几天的大雨造成何某屋后的山体滑坡,经镇政府多次书面通知仍不愿搬离的何某,为防止塌方事故再次发生,避免人身安全及财产遭受损失,未经覃某许可擅自请挖掘机在其屋后开辟一条长30余米,宽约3米的道路,致使覃某的100株杉木和200株松苗被损害而引发争执。由于双方对3万余元的赔付金额争议较大,此事经东荣镇司法所、上峡村委及太平法庭多次调解均陷入僵局。该院分管法庭工作的王副院长得知情况后,对此案高度重视,亲自联系林业部门技术人员,并立即带领法庭干警冒雨赶赴纠纷现场进行认真细致勘察,向双方当事人详细了解案情,并由技术人员对损失程度作仔细鉴定,以核实覃某实际经济损失,全面掌握案件事实真相,推进此案庭审活动顺利开展。
 
 
王文禄副院长(左三)详细了解案情
 
 
     据悉,今年以来,藤县法院在审理涉及土地纠纷、相邻纠纷案时,坚持做到每一案件都深入第一线,现场勘察并积极调查取证,在掌握事实的基础上展开调解工作。该院领导带头深入基层转作风,实地勘察明案情,耐心倾听化纠纷,司法为民促和谐的做法受到当事人和人民群众的高度称赞。
 
(广西藤县法院   0774-72971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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