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代表提出建议、批评和意见(以下简称建议)是人大代表参与管理国家事务的重要形式,办理好代表建议,有利于提高代表的参政积极性,促进本行政区域各项工作的开展。为此,苍梧县人大常委会采取四项措施,积极推进代表建议办理工作。
一是建立制度,做到有章可循。县人大常委会制订了《苍梧县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的处理办法》,对代表建议的范围以及代表建议的提出、交办、承办、督办提出明确的要求,规范代表建议办理工作,为办理好代表建议提供依据。
二是做好充分准备,让代表写好建议。一方面,县人大常委会积极创造条件,采取送发资料、情况通报、邀请代表列席常委会等多种形式,让代表知情知政;另一方面,认真开展代表小组活动,组织代表密切联系选民,倾听群众意见,掌握社情民意。在召开人代会之前,县人大常委会还组织代表视察活动,并将代表议案表和建议表提前发到代表手中,让代表有充分的时间酝酿、写好建议。
三是实行“两公示”,促进办理。一是在人大常委会将建议交由“一府两院”办理后,将交办情况在新闻媒体《今日苍梧》和苍梧电视台上公示。公示的内容包括编号、提议人、建议内容、承办单位、承办责任人(领导)、经办人等。二是对办理结果进行公示。通过两项公示,接受代表和群众的监督,明确承办责任,增加办理工作的透明度,推进办理建议工作落实。
四是三个层次加强督办,提高质量。县人大常委会代表联络工作委员会具体负责与承办单位和人大代表的联系,督促落实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对代表提出的重点建议,由各工作委员会按照分工进行重点督办,必要时则由常委会领导直接进行督办。对不按照规定要求办理、该解决而不认真解决问题的、代表不满意的,则退回重新办理,提高了代表建议的办理质量。
通过抓好代表建议办理工作,促进了全县经济社会的发展,去年全县各项经济指标增速排在全区前列;代表们的履职热情更加高涨,今年3月县人代会期间,代表提出建议99件,参与提议代表达到265人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