苍梧县九成代表建议得落实
来源:梧州市人大  发布日期:2010-12-28  分享到:
     苍梧县政府高度重视代表建议办理,今年3月份,在该县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上,共收到代表建议99件,县政府把这些代表建议按归口划分,交由县政府23个部门办理,目前已按规定时限全部办理完毕,九成代表建议已经得到落实或基本落实。
 
     苍梧县人大常委会在办理代表建议中,要求各承办单位落实分管领导和具体承办人员,分管领导经常过问办理情况,对一些重要的、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领导亲自办理。如钟超明等代表提出的“关于廉租房建设造成农田污染问题的建议”,县政府非常重视,决定由廉租办出资6.5万元,由都坎村委负责组织施工,建设排污工程,该工程已于今年6月份竣工交付使用。黄祖光等代表提出的“关于落实敬老院服务员的工资报酬及养老问题的建议”,县政府非常重视,将该项经费列入了财政预算。
 
(黎杰源 陈永津)
梧州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桂ICP备17011532号-1 桂公网安备45040502000078号
联系电话:0774-6021985 传真:0774-6021991 电子邮箱:wzrdgg@163.com
地址:广西梧州市迎宾路19号 邮编:543002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