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格管控科学利用水资源
来源:梧州市人大  发布日期:2010-01-11  分享到:

10月15日,自治区人大常委会调研组到我市,就水污染防治情况开展专题调研。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杨炳才主持召开汇报会,副市长谢迺堂向调研组汇报了我市水污染防治情况。据介绍,我市各级政府及环保、水利等部门高度重视水污染防治,把水环境保护工作作为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具体行动,严格贯彻落实水污染防治的法律法规,取得了明显成效。历年的水环境监测数据显示,我市的水环境质量逐步改善,保持在比较稳定的水平,达到国家和自治区对我市水环境质量的标准要求。全市地表水环境质量达到国家《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的三类标准,西江界首断面作为广西主要江河水出口断面和桂粤省际江河交接断面,水质达到自治区关于实行跨地市河流边界水质达标管理的规定,市区和各县(市)城区的集中式生活饮水取水点水质达到《生活用水卫生标准》要求。经国家环保部核定,2005年至2008年度,我市废水化学需氧量排放总量分别为7.38万吨、8.27万吨、7.75万吨、6.41万吨,总体保持持续下降的趋势,并在去年提前实现自治区下达的“十一五”其间总量控制目标。

调研组对我市水污染防治工作所取得的成效给予肯定。调研组提出,梧州市各有关单位要进一步提高对水污染防治工作的认识,对水资源的开发利用实行严格管控,做到科学开发利用。要加大对项目环保“三同时”的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力度,强化对环评审批后“三同时”执行情况的全程监督,确保水污染防治工作取得新成效。调研组表示,将把在防治水污染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如实向自治区相关部门反映。

当日下午,调研组还深入到市第一污水处理厂、梧州恒声金属制品有限公司、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广西荒川化学工业有限公司等企业,考察企业的污水治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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