履职尽责推动民主法治
来源:梧州市人大  发布日期:2010-02-01  分享到:

1月29日下午,出席自治区十一届人大三次会议的梧州代表团,分别对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和自治区高级法院工作报告、自治区检察院工作报告进行了审议。

在审议中,刘志勇、王凯、李奕权、吴浩岭、卢保江、严伯贵、何棠、陈运金、麦丹等代表积极发言,对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工作和“两院”工作给予肯定,并表示同意这三个报告的内容。

代表们认为,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实事求是地总结了2009年的工作,对2010年工作的建议,符合广西实际,重点突出,可操作性强,对于更好地开展人大工作有着积极的促进作用。

审议中,代表们也对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今后如何履行职责,以更进一步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推进我区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提出了建议。代表们建议,要更加重视人大代表视察成果的运用,充分吸取各种意见和建议。要重视开展区域经济发展的专项调研,为经济发展提供更多的指导,推动部分项目上升为国家战略。要开展农民工、农村留守儿童权益保护立法的可行性研究,立法前应加强调研,使制定的法律更符合民意,更具前瞻性。

代表们认为,“两院”能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积极开展清理积案、打击刑事犯罪、查处职务犯罪等工作,司法信息化、系统化、公平透明的程度进一步提高,在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社会和谐稳定等方面,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代表们建议,自治区“两院”要进一步加强人才队伍建设,不断提高司法队伍的人员素质和办案水平,确保执法工作公平公正、规范透明,营造和谐司法的良好氛围。要自觉围绕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参与和支持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及时提供法律支持和保障,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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