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6日,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三十二次会议,听取、审议并通过有关工作报告和人事任免事项。
会议由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奕权主持。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余萍珍、杨炳才、黄积卓、孔祥鹏,秘书长梁耀中,以及常委会其他组成人员参加了会议。副市长张学军、市检察院检察长卢惠盛、市中级法院副院长邓昌言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我市2009~2010年政府信用贷款使用情况的报告、市人民政府关于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对审计工作报告审议意见整改情况报告。形成了有关的审议意见(草案),就人民政府如何推进相关工作提出了具体的要求。
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市人民政府《关于我市2009~2010年政府信用贷款使用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关于《市人民政府关于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对审计工作报告审议意见整改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事项。
会议认为,市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积极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方针政策,狠抓重大项目的推进工作,积极筹措资金,为我市经济建设、社会发展和民生保障提供了有力的资金保障,使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得到了快速稳定发展,各项经济指标完成情况创历史新高。市人民政府对审计报告提出的问题给予了高度重视,对相关问题的整改工作进行了周密部署,并能跟踪督促逐项落实,采取的整改措施比较及时到位,主要问题基本都得到了整改。
会议认为,市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要继续采取有力措施,不断培植壮大税源,加强对政府信用贷款的管理,进一步通过政府信用的效率和效益,全力推进重大项目建设,努力推动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增强审计法律意识,增强接受审计监督的观念,创造良好的审计执法环境。审计部门要加大对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和重大财政资金的审计监督,要加大社会保障基金、政府信用贷款和政府偿债基金等资金的审计监督力度,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
(徐希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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