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州日报报讯(记者 徐希庚) 11月12日,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三十三次会议,听取、审议并通过有关议案和人事任免事项。
会议由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奕权主持。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余萍珍、杨炳才,秘书长梁耀中,以及常委会其他组成人员参加会议。副市长吴浩岭、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邓昌言、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雷雄应邀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2010年梧州市本级财政预算支出调整方案的议案,听取了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提请审议吴卓贤等同志的任免职案,听取了市检察院关于提请审议梁琪同志的免职案。
据介绍,今年以来,市财政部门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采取有力措施,积极组织财政收入,取得了良好的成效,市本级财政收入增长明显,预计全年可用财力将比预算有所增加。为了平衡预算,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市政府计划在超收中安排一定的资金,用于市区主干道的维修养护、村组人口和计划生育层级动态管理奖励、村级公共服务中心建设、城乡风貌改造等方面的支出。
会议以按键表决的形式,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2010年市本级财政支出调整方案的决定,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事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