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解矛盾维护和谐稳定
来源:梧州市人大  发布日期:2011-01-21  分享到:
  梧州日报南宁专电(记者 赖新云 通讯员 莫江珊)“去年,‘两院’在自治区党委、政府的领导下,为维护广西和谐稳定,保障社会公平正义做出了突出贡献。”1月20日上午,梧州代表团在继续审议“两院”工作报告时,对报告表示满意,并指出目前正处于社会转型期,“两院”要加强基层司法建设,更积极化解群众矛盾,为广西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审议中,王凯、全桂寿、李奕权、王柳德、吴浩岭、廖新华、覃郁华、卢保江、陈红、邓曼等代表分别发言。代表们认为,“两院”自觉围绕自治区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坚持和谐司法、阳光司法,在流动法庭、科技法庭、预防职务犯罪等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实现了一审结案、上诉案件、再审案件、申请执行案件和涉诉信访的“一升四降”目标,既维护了社会公平正义,也增加了群众对“两院”工作的信任,树立了“两院”的良好形象。
  代表们建议,“两院”要进一步加强队伍业务素质、职业道德建设,公正司法,确保社会公平正义。“异地执法”时,要加强与当地司法部门的沟通,提高司法质量。同时,当前正处于社会转型时期,利益诉求较复杂,社会矛盾多发,要进一步加强基层司法建设,加大矛盾调处力度,更积极地化解群众矛盾。要建设更多流动法庭、科技法庭,加大信息化建设,为构建和谐司法贡献力量。要加大对黑恶势力的打击,提高群众的幸福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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