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州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关于梧州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来源:梧州市人大  发布日期:2011-02-14  分享到:
      梧州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李奕权副主任受市人大常委会委托所作的工作报告。会议高度评价市人大常委会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11年的主要任务,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市人大常委会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坚持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着力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紧紧围绕全市工作大局依法行使职权,全力推动全市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努力把人大各项工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为实现“十二五”规划和“富民强梧”宏伟目标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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