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加大信贷资金管理使用监督
来源:梧州市人大  发布日期:2011-02-18  分享到:
      梧州市人大常委会充分发挥法律赋予的监督职能作用,认真加强跟踪对市政府信用贷款使用的监督,促使管好、用好资金,不断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梧州市政府近两年来,为推进城市基础设施、产业发展和改善民生等工程项目建设,加快经济社会跨越发展,通过4个融资平台、15个公用事业单位、81个项目,先后信贷资金数十亿元。
 
      梧州市人大常委会认为,市政府信贷资金,是做大做强梧州经济,达到“有米之炊”的重大举措,市政府每次向人大常委会提交借贷议案时,常委会都及时召开会议进行认真审查,并作出决议,要求政府加强对贷款使用的管理和监督,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并每年定期将执行情况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在信贷资金使用过程中,市人大常委会切实加大跟踪监督的力度:(1)2009年、2010年两年间结合预算执行和国民经济运行情况,市人大常委会对信贷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以及重大项目的建设情况,进行全面的了解,提出加强管理的意见和建议;(2)每年由常委会带领调研组,开展专题调研,并要求所有融资平台单位、资金使用单位、项目建设单位上报详细的信贷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调研组结合实地调研和听取汇报,形成调研报告,提出具体意见和建议;(3)市人大常委会每年召开专题会议听取和审议政府信贷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工作报告,既肯定成绩,又指出存在的问题,并提出审议意见。如去年10月上旬,市人大常委会一名副主任带队,用4天时间,深入到融资平台单位、用贷单位和项目业主单位认真调研,了解项目组织实施情况、项目资金拨付和管理使用情况、项目资金使用效益情况、项目偿债资金来源等情况,写出了调查情况报告,及时提出了意见建议。接着,10月下旬,市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专题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政府信用贷款使用情况的报告》,提出了加强项目协调推进、加强贷款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做好土地开发和收储工作、增强风险意识等五条意见。督促市政府制定和完善了一整套严格的信贷资金集中管理、统一调度的制度,如资金分配调度会制度、财政投资评审制度、工程建设资金拨付制度,以及向项目业主单位派驻财务总监等制度,并狠抓到位。从而确保了信贷资金的安全使用,有效提高了资金的使用效益和效率。
 
                      (唐坚  林伟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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