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医改实现“病有所医”
来源:梧州市人大  发布日期:2011-09-20  分享到:
     “基本实现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困有所济,社会更加和谐、人民更加幸福。”市人大代表黄志红、曾洪对政府工作报告中“病有所医”以及为实现该目标所进行的医改工作相当关注。9月14日上午,在市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分组审议政府工作报告期间,他们接受了记者的采访。

  “‘病有所医’包括了让群众‘看得起病’和‘看得了病’这两大问题,我市医改工作顺利推进,医疗保障体系的建立和健全在全区名列前茅。”来自市工人医院的市人大代表黄志红自豪地说。

  从2009年至今,我市陆续分三批在全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和综合改革试点工作,呈现出“领导重视、政策落实、有所创新、百姓受益”的特点,特别是扩大基本医疗保障覆盖面和基本药物制度,大大降低了基本药物的费用,有效缓解了“看病难、看病贵”问题。

  截至目前,我市包括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在内的77个基层医疗机构,全部实施国家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工作,实现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在政府办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覆盖,完成了国家要求的目标任务。全市国家基本药物价格降幅达19.8%,全市门急诊次均药费下降11.9%,住院次均费用下降18.6%,为约17万(人次)患者减轻负担1000多万元。

  “在社区卫生服务、突发事件医疗服务等方面,公立医院承担更多的社会责任,这是医改工作实施以来公立医院最明显的变化。”黄志红说。目前,梧州市区7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由市三级医院和二级医院所承办,公共卫生服务的相当一部分工作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完成。

  在完成医改前一阶段任务后,按照政府工作报告提到的“建立健全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优化配置医疗卫生资源”,黄志红认为,这为我市今后卫生医疗工作定下发展方向和目标。

  “优化资源配置需要更多的高素质人才支撑,政府工作报告提到了要‘让社会保障更加有力,公共服务更加健全,文化软实力进一步增强’,我认为软环境实力对人才的引进起到相当重要的作用。”市人大代表曾洪建议,三级医院要吸引更多高素质人才,以实现患者在本地就诊就医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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