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州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关于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来源:梧州市人大  发布日期:2012-02-04  分享到:
      梧州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卢上需院长所作的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会议肯定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12年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发挥审判机关的职能作用,不断深化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全面提升司法水平,稳步推进司法改革,切实加强队伍建设,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加快实现富民强梧新跨越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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