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人大常委会今年工作安排,市人大常委会组织了以常委会副主任黄积卓为组长的《食品安全法》执法检查组,从2月27日至3月7日,对我市贯彻实施《食品安全法》情况进行了检查。
执法检查组听取了市工信委、市农业局、市工商局、市商务局、市卫生局、市水产畜牧局和梧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等有关部门贯彻实施《食品安全法》情况汇报,听取了有关县(市、区)政府贯彻实施《食品安全法》情况汇报,深入我市和各县(市、区)有关农产品批发市场、食品批发市场、农产品种养基地、农产品种养户、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市场、商场、学校食堂进行了检查,了解情况,听取干部群众意见。执法检查组认为,我市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依法履行职责,加强食品安全监管,食品安全整顿工作成效明显,食品安全总体水平不断提高,《食品安全法》施行以来,全市没有发生过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基本保障了人民群众食品安全。但在检查中也发现一些不可忽视的问题,如食品安全工作机制有待完善,食品安全监管能力不足等。
黄积卓指出,“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工作,对存在问题要认真整改,进一步完善食品安全工作机制,不断增强食品安全监管能力,确保食品安全。
据悉,在这次执法检查的基础上,还将在4月份召开的市人大常委会会议上,以专题询问的监督方式,要求我市政府有关部门负责人就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市人大代表提出的食品安全问题,进行认真负责的回答,以切实加强对《食品安全法》在我市贯彻实施的监督,保证法律施行,让人民群众吃得明白、放心、安全。
(黎琼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