骑楼文化保护纳入法制
来源:梧州市人大  发布日期:2013-08-21  分享到:
      梧州日报讯(记者 陈晓雯)  8月19日起,自治区人大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常委会法工委主任黎启新率调研组到我市,就《广西壮族自治区梧州骑楼文化街区保护条例(草案)》的立法工作,开展为期三天的立法调研论证活动。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莫永东,党组成员卢惠盛,秘书长梁耀中陪同调研。

    8月20日,调研组一行实地考察了梧州骑楼城,并与有关部门负责人、人大代表、业主代表、专家学者等进行了座谈,听取了与会人员对《条例》在街区的维护管理、合理利用、资金保障等方面提出的意见和建议。

    调研组指出,梧州有着深厚的历史文化底蕴,骑楼文化街区较为完整和真实地体现了梧州的传统城市格局和历史风貌,是目前保存较为完好的岭南特色建筑,具有很高的历史文化价值。立法保护骑楼文化街区,对街区的历史建筑保护、开发、利用起到积极作用,并对提升城市品位和知名度、拉动梧州文化旅游产业发展也具有积极意义。

    调研组认为,梧州市各方提出的意见和建议非常有建设性,有助于《条例》进一步完善,使之更合理、更科学严谨、更具可操作性。骑楼文化街区保护的立法必须与相关法律法规相衔接,使骑楼文化保护纳入法制化、规范化轨道,为保护和传承骑楼文化提供法律保障。

    据了解,《广西壮族自治区梧州骑楼文化街区保护条例(草案)》是2012年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确定的拟提请自治区人大审议的五件地方性法规立法项目之一,这也是广西专门为梧州设立的第一部地方性法规。今年5月,自治区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听取了自治区人民政府对条例草案的说明后,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就立法进行调研论证。

梧州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桂ICP备17011532号-1 桂公网安备45040502000078号
联系电话:0774-6021985 传真:0774-6021991 电子邮箱:wzrdgg@163.com
地址:广西梧州市迎宾路19号 邮编:543002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