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 举行第二十四次会议
来源:梧州市人大  发布日期:2014-07-02  分享到:

      梧州日报讯(记者 黄金铭) 6月30日,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二十四次会议,听取和审议有关报告、议案和人事任免事项,表决通过有关审议意见、决定草案和人事任免事项。

      会议由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奕权主持,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竺坤松、李桂珍、徐远洲,秘书长梁耀中,以及其他常委会组成人员参加了会议。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副市长黄振饶,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莫澄真,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潘婧奎,以及有关单位的负责人应邀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了梧州市人民政府关于2013年梧州市本级财政决算情况的报告,审查批准2013年财政决算;听取了梧州市人民政府关于2013年梧州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听取了梧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我市开展学前教育工作情况的报告;听取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代表出缺情况的报告;听取了有关人事任免的议案。与会人员分组讨论,对有关报告、议案和草案进行了认真审议。

      会议以按键表决的形式,通过了有关审议意见、决定草案和人事任免事项,决定免去何棠同志的梧州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任命陈绍霖同志为梧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黄上进同志为梧州市教育局局长,蓝盛新同志为梧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主任。

      会议认为,市政府对我市财政预算执行、审计工作和学前教育工作是非常重视的,措施有力,工作到位,并取得了一定成效。近年来,我市对发展学前教育工作高度重视,围绕“促均衡、抓规范、提内涵、办优质”的总体思路,加强科学规划,落实发展措施,注重师资培养,不断提高办园水平和保教质量,促进我市学前教育持续健康发展。

      会议要求,当前我市学前教育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各级政府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落实,将学前教育纳入本行政区域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纳入各级政府为民办实事内容进行考核,认真组织实施“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分阶段推进落实;要通过多种途径,采取多种措施,优化师资,培养与造就一支稳定而合格的幼儿教师队伍;要加大投入,制定政策,保障学前教育经费;要落实法规,扶持民办,建章立制,保障发展。同时,要加强监管,规范办园,确保教育质量。

      竺坤松、李桂珍、徐远洲分别为陈绍霖、黄上进、蓝盛新颁发了任命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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