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履职推动富民强梧新跨越
来源:梧州市人大  发布日期:2015-02-12  分享到:

    在2月11日上午举行的市十三届人大六次会议开幕会上,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奕权受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委托向大会作工作报告。

    报告指出,2014年,在市委正确领导下,在全体市人大代表、常委会组成人员、市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和常委会各办事机构负责同志辛勤努力,“一府两院”协同工作、市政协和广大人民群众大力支持下,常委会各项工作成绩显著,主要体现在八个方面:

    一是审议决定重大事项,不断提高科学决策水平。常委会围绕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依法审议重大事项,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市本级2013年财政决算情况的报告等六个报告,审查批准2013年财政决算,并分别作出相应的决议、决定,为梧州科学发展当好参谋、做好决策。

    二是强化工作监督职能,不断推动各项工作开展。常委会会议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政府信用贷款使用情况的报告等六个报告,并分别作出相应的审议意见;主任专题会议听取市人民政府关于我市食品安全工作情况的报告等五个报告,并分别对有关工作提出意见建议;各专门委员会认真听取我市“一府两院”有关部门工作汇报,对有关工作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三是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不断推进法治梧州建设。常委会先后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等8部法律法规开展执法检查,增强法律监督实效,保证法律施行,并协助上级人大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航道法(草案)》等七部法律法规的立法调研。

    四是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不断规范人事任免工作。常委会坚持党管干部与人大依法任免相统一原则,依照法律的规定和程序,共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79人,接受辞职2人,撤销职务1人,人事任免工作依法进行。

    五是服务代表履职,不断提升代表工作质量。认真督办代表建议,市人大代表提出的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59件,已全部办理完毕,代表对办理工作较为满意;组织梧州市选举产生的自治区十二届人大代表开展交叉工作调研、集中视察等活动,两次组织市人大代表开展专题调研和集中视察,组织市人大代表开展集中培训活动,组织部分市人大代表到全国人大培训中心进行培训;开展创建“代表之家”活动,基本实现所有乡镇全覆盖,为代表开展活动、加强与选民联系提供平台;建立联系代表制度,邀请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让代表知情知政更好发挥代表作用。

    六是密切联系基层群众,不断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常委会领导积极参与和配合市委做好项目推进和服务企业等工作,促进了项目建设和企业发展,出色完成了市委交给的中心任务;参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积极为群众办实事、好事,加强与香港慈善团体联系,筹集65万元港币捐建学校,资助贫困学生26.4万元;共受理群众来信108件、来访290人次,督促解决了一批群众关心、社会关注的合理诉求。

    七是切实抓好自身建设,不断增强依法履职能力。常委会坚持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进一步提升履职素质。常委会领导每人选择若干调研课题,深入基层调研,亲自撰写调研文章,各专委和办事机构也认真开展专题调研活动,撰写出一批有分量的调研文章。常委会党组组织开展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全市人大工作的专题调研,共提出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的意见30条;常委会领导深入各县(市、区)及乡镇人大指导工作,共同提高人大工作水平,参与有关人大制度理论研讨活动。

    八是开展教育实践活动,不断加强机关作风建设。常委会党组深刻认识加强作风建设的重大现实意义,认真组织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认真查摆“四风”问题,狠抓整改落实,认真开展“回头看”,达到了预期目标。

    报告提出,今年市人大常委会要围绕全市工作大局依法履行职责,主要做好七个方面工作:

    ——加强政治学习,推动工作与时俱进。要组织开展专题学习活动,深刻理解和把握好十八届四中全会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决定精神,充分发挥人大在依法治国中的重要作用,切实履行好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

    ——加强民主决策,审议决定重大事项。要围绕富民强梧的发展目标和“十二五”规划的攻坚,把握经济转型、民生保障、社会管理等工作重点,认真审议我市经济建设、社会发展以及群众普遍关心的重大事项和重要问题,促进政府依法行政,推动经济科学发展和社会管理创新。

    ——加强工作监督,务实高效推进工作。要把提升监督实效贯穿于工作监督的全过程,将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市本级2014年财政决算情况的报告等十个专项报告,审查批准2014年财政决算;主任专题会议将听取市人民政府关于我市食品安全工作情况的报告等四个专项报告;综合运用专项调研、专题视察等方式,确保“一府两院”按照宪法法律的规定和程序履行职责,促进依法行政、公正司法。

    ——加强法律监督,保障宪法法律施行。常委会将对《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等五部法律法规开展执法检查;配合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做好有关法律法规的执法检查工作。

    ——加强党的领导,依法进行人事任免。要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依法履行人事任免权,促进国家机关组织建设和队伍建设;积极探索强化任后监督,健全“一府两院”由人大产生、对人大负责、受人大监督制度,促进任命干部清正廉洁、依法履职。

    ——加强代表工作,充分发挥代表作用。要切实为代表依法履职做好服务工作,组织代表参与常委会活动、参加业务学习培训等,不断增强代表履职能力;落实好重点建议重点督办制度;受理人大代表和群众的申诉和控告,维护法人和公民的合法权益。

    ——加强自身建设,切实转变工作作风。要深入基层和群众,充分体现为民务实高效清廉的要求;认真做好我市行使地方立法权的准备工作,加强工作调研,对“一府两院”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为人大常委会行使审议决定权、加强工作监督提供依据;加强人大制度的理论研究和宣传工作;加强与基层人大的联系和工作指导,促进全市人大工作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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