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7日,市人大常委会召开汇报会,听取相关部门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及自治区实施办法的情况汇报。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程权主持汇报会。
会上,市政府办、工信委、民政局等相关单位就《突发事件应对法》及自治区实施办法的宣传培训情况、各项规定执行情况等方面作了汇报发言。今年4月上旬至中旬,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将赴各县(市、区)召开相关部门和有关方面代表汇报会,并以实地考察、走访调查、查阅资料等形式开展执法检查。
据了解,《突发事件应对法》施行以来,我市狠抓学习宣传,健全应急管理组织体系,进一步完善预防预警体系,提升应急保障能力,规范应急响应体系。我市目前建立了公安、水利、国土、海事等18个部门预警监测体系,建设了市政府应急指挥平台,风险评估机制初步建立,市政府应急办牵头建立了突发事件分析会商机制和事后灾害评估制度。
2013年以来,市财政共投入3500多万元资金专项用于防灾减灾等应急管理工作,建设了市政广场、西堤公园2个应急避难场所,依托学校、公园等场所建设了应急安置、疏散场所134个;建立了14支基层应急救援队伍,9支专业应急队伍,建立了一支由4200多人组成的应急信息员队伍,由53名成员组成的市政府应急管理专家组,初步建立了梧州市应急物资储备信息库。全市每年组织开展紧急疏散、消防防火等小型专项应急演练5200多次,发放了60多万册防灾减灾知识读本,广泛普及应急管理知识。
(来源:梧州日报)

会议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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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杨健松 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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