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9日,市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七十二次主任会议,研究和审议有关议案、报告和草案。
受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黄俊华委托,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谢凌云主持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桂珍、莫永东、苏建中、程权参加会议。
会议听取了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准备情况的汇报,研究了会议日程安排草案,决定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二次会议于5月26日至27日召开。
会议还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我市乡村旅游发展情况的报告、市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授予周海昌等3位人士梧州市荣誉市民称号的议案;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及自治区实施办法实施情况的报告、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实施情况的报告、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情况的报告,以及有关人事任免案。会议还就审议《梧州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草案)》问题进行了研究。
另外,会议传达学习了2016年全区市县乡人大换届选举工作座谈会和培训班精神,以及全区市县乡人大换届选举工作会议精神。
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市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常委会各工委和办事机构负责人列席了会议。
(吴岩 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