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职名单
(2026年8月20日梧州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八次会议通过)
来源:梧州市人大  发布日期:2026-08-21  分享到:

(一)

决定免去:

赵增山的梧州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

(二)

任命:

谭建栋、梁汉樱为梧州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办公室副主任。

(三)

决定任命:

张波为梧州市财政局局长;

吴伟华为梧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局长;

陈曦为梧州市应急管理局局长。

决定免去:

严建洲的梧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局长职务;

谭建栋的梧州市应急管理局局长职务。

(四)

任命:

吴汉北、张献民、谭巧华(女)为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蒋纬为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

罗天华(女)为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

杨晶(女)为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庭长;

陈国飞为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

黎经耀为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第一庭庭长;

薛华(女)为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

李庆春(女)为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

任军为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副庭长。

免去:

谢康的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黄俊的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庭长、审判员职务;

毛美美(女)的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审判员职务;

卢元元(女)的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龙跃的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第一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蒋纬的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职务;

任军的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职务;

薛华(女)的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职务;

陈国飞的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职务;

李庆春(女)的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职务;

刘创祥的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职务;

黎经耀的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第一庭副庭长职务。

(五)

任命:

韦琳(女)为梧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免去:

李立华(女)、郑丹宇(女)、曾城的梧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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