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免去:
吴治华的梧州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二)
决定免去:
孔斌的梧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职务;
覃学海的梧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局长职务。
(三)
韦优的梧州市监察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陈有炎的梧州市监察委员会委员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