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决定任命:
卢宽(女)为梧州市人民政府秘书长。
决定免去:
王鹏的梧州市人民政府秘书长职务;
卢宽(女)的梧州市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局长职务。
(二)
免去:
罗兆浩的梧州市监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三)
任命:
莫霞燕(女)、朱耀为梧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金兆军的梧州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麦一凡的梧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批准任命:
莫火月(女)为岑溪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