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决定任命:
张银岳为梧州市自然资源局局长;
覃浩展(女)为梧州市生态环境局局长;
韦放为梧州市商务局局长;
覃学海为梧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局长。
决定免去:
瞿志英(女)的梧州市财政局局长职务;
邱振宇的梧州市自然资源局局长职务;
封雷的梧州市生态环境局局长职务;
黎波明的梧州市商务局局长职务;
雷兵的梧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局长职务。
(二)
任命:
黎经耀为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第一庭副庭长。
免去:
黎经耀的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副庭长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