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第四巡察组巡察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工作动员会召开
来源:梧州市人大  发布日期:2025-04-21  分享到: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5年4月10日上午,市委第四巡察组巡察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工作动员会召开。会前,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市委组织部副部长陈坚主持召开与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书记易凯航的见面沟通会,传达了市委书记蒋连生听取第七轮巡察情况汇报时的讲话要求,市委第四巡察组组长黎远军通报了巡察工作有关安排。会上,陈坚就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论述,自觉接受巡察监督,支持配合本轮巡察工作提出明确要求。黎远军通报了本轮巡察的主要任务和工作安排。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书记易凯航主持会议并作表态发言。

市委第四巡察组副组长及有关同志,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成员出席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市人大各专委、常委会办事机构和工作机构处级领导干部及全体科级干部列席会议。

陈坚指出,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始终高度重视巡视工作,把巡视作为推进党的自我革命、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性制度安排。开展巡察工作,是促进履行党的领导职能责任、督促做到“两个维护”、推动重大改革任务落实、推进新时代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举措。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担当,深刻把握政治巡察的内涵要求,增强配合做好巡察工作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坚持“实干为要、创新为魂,用业绩说话、让人民评价”的导向,在自觉接受监督中,主动发现和推动解决问题,不断加强和改进各方面的工作。

陈坚强调,开展巡察是对被巡察党组织的全面“政治体检”,支持配合做好巡察工作,是被巡察党组织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重要方式,也是被巡察党组织应尽的政治责任和政治义务。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要主动扛起政治责任,认真落实巡察工作的具体要求,坚持同题共答,以巡察为契机,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深化全面从严治党,推动本单位、本系统各项工作高质量发展。

黎远军强调,市委第四巡察组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二十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自治区党委十二届八次、九次全会,自治区纪委十二届五次全会和市委十四届七次、八次全会部署要求,突出单位职能责任,重点聚焦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自治区党委和市委工作要求情况,聚焦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落实情况,聚焦领导班子队伍建设、基层党组织建设情况,聚焦上轮巡察和审计、统计等监督发现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强化政治监督。

易凯航同志表示,这次巡察是对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工作的一次全面“政治体检”,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净化党内政治生态,加强党内监督的重要举措。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的决策部署上来,切实增强接受巡察监督的自觉性和坚定性,把接受巡察的过程作为查找差距、改进工作、锤炼党性的过程,真正做到思想上高度重视、态度上认真诚恳、行动上坚决服从。全体干部要提高政治站位,坚决贯彻巡察部署要求;要全力支持配合,确保巡察工作顺利开展;要严守纪律规矩,自觉接受巡察监督;要坚持立行立改,切实抓好巡察整改落实,努力推动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

市委第四巡察组巡察时间3个月左右,巡察期间设立专门值班电话:18007743789,邮政信箱:梧州市三龙大道18号市纪委监委办公大楼209室市委第四巡察组,邮政编码:543002,同时在梧州市长洲区迎宾路19号市委联合办公大楼5楼设置巡察意见箱。巡察组受理反映问题来电的时间为工作日的8:00—12:00和15:00—18:00,受理信访时间截止到2025年7月3日。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规定,巡察期间,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领导班子及成员、下一级党组织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转有关部门处理。

来源:市委巡察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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