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矫正是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一项重要制度。今年7月1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施行4周年的日子。
近日,梧州市人大常委会成立执法检查组,对梧州市贯彻实施社区矫正法情况开展执法检查。检查情况显示,自2020年7月社区矫正法实施以来,梧州市按照“依法矫正、科学矫正、精准施策”的工作要求,严格执行法律规定,积极探索社区矫正工作的方法和经验,各相关部门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取得了明显的成效。
梧州市落实社区矫正法有关规定,设立社区矫正工作委员会。严格依法履职,司法行政机关出台《梧州市司法行政机关社区矫正监督检查工作制度》《梧州市社区矫正案件评查工作制度(试行)》等制度,细化工作流程,完善制度体系,进一步规范社区矫正各执法环节。加强监督管理,公安机关对31名被撤销缓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的社区矫正对象执行收监,治安处罚7人次;两级法院决定交付社区矫正对象共1523人,裁定收监执行31人;检察机关加强监督,持续开展社区矫正巡回检察工作。强化监管安全,司法行政机关严格按照社区矫正法规定对社区矫正对象进行监督管理,对社区矫正对象制定有针对性的个别化矫正方案,严格实施分类管理,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强化信息化核查。
社区矫正法颁布实施后,信息化建设取得一定成效,司法行政机关建立司法行政机关、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社区矫正工作信息交换共享机制;建成市、县、乡三级社区矫正视频督查系统,与司法部、自治区司法厅五级联通,实现远程指挥监督。教育帮扶措施效果明显,探索建立政府、社会、家庭“三位一体”帮扶机制,全力构筑社区矫正工作安全稳定格局。未成年人矫正管理“特别规定”得到有效落实,数据显示,社区矫正法实施以来,梧州市共帮助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复学升学10多人,2023年,两名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分别达到一本和二本分数线顺利考入大学。
近日,执法检查组在向梧州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报告执法检查情况时,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对照条例规定,提出相应的建议,建议全市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做好社区矫正工作的重大意义,推动社区矫正工作在社会治理现代化进程中发挥作用;着力健全社区矫正工作的组织领导体系;相关职能部门要进一步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努力提高社区矫正工作社会知晓度,争取社会各界对社区矫正工作的理解、支持和认同。
(周东 罗壮妹)
来源:广西法治日报
|